天水市秦州区城市管理局安装维修护栏及拆除违建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信息
全部类型甘肃天水2025年07月04日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安装维修护栏及拆除违建项目公开招标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秦州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秦州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64.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拆除违建及安装维修护栏等(具体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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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164.000000万元 | 货物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E********安装维修护栏及拆除违建项目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30****-016009-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有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信用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外地供应商以公司注册地信用查询结果为准)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或(投标人所属省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本项目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截止日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天水)(外地供应商以公司注册地信用查询结果为准)”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或(投标人所属省份)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全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本项目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