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板石镇新农村5组沥青铺设工程二次
全部类型吉林延边2025年07月04日
珲春市****5组沥青铺设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5组沥青铺设工程 已由 珲春市水利局 以珲水监移[202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珲春市****
2.2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新建沥青路1407公里,路面宽度3.0/3.5/4.0/4.5米。
招标规模: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范围。
2.3计划工期:****-****(102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满足以下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最低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市****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结果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6将对施工标段投标人填报的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招标人将在建设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核实(核实内容主要包括证书专业、级别、注册单位),并以核实后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填报的信息与网上核实信息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评审。
3.7如提供的业绩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执行,并将相关行为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评标办法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8:00至****16:00,持单位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到点击登录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或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3楼会议室。
6.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6.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珲春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8#小区
联 系 人: 罗君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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