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三和佳苑小区东侧2#商业房产租赁权(五年期),共四层,面积约为2080.04平方米
全部类型河南鹤壁2025年07月04日
采购编号 | **** | 采购名称 | 位于三和佳苑小区东侧2#商业房产租赁权(五年期),共四层,面积约为2080.04平方米 |
交易分类 | 实物资产类 | 交易类型 | 拍卖 |
标段编号 | A******** | 标段名称 | 位于三和佳苑小区东侧2#商业房产租赁权(五年期),共四层,面积约为2080.04平方米 |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 7 月15日 9 时起开始,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
竞买人资格条件:
1、本次拍卖不接受自然人报名,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有效证件;
2、需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净资产额不低于200万元)及2024年度完税证明;
3、凡被大河涧乡人民政府列人黑名单的单位禁止报名。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 7 月 14 日17时前持有效证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并(50万元)办理竞买手续。(具体参拍流程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展示时间:2025年 7 月 13 日、 14 日
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 ****
2025年 7 月 4 日
委托方: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鹤壁市****
联系电话:****
竞买人参与拍卖活动承诺函
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权益,作为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特承诺如下:
一、竞买主体资格合法;
二、遵守《拍卖法》关于竞买人责任义务之规定;
三、收到并已了解拍卖标的相关情况及瑕疵说明,遵守拍卖公司拍卖规则、竞买须知及拍卖师当场规定;
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报名时签署的竞买合同之规定;
五、已对拍卖标的进行了现场勘验,竞买行为均建立在本人现场查验基础上;
六、不与其它竞买方、拍卖人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七、若拍卖成交,遵守《拍卖法》中买受人责任义务之规定,按规定交付成交价款、佣金及交易服务费用,并自行办理标的手续,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八、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竞买人资格;若已拍卖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之人,并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开曝光;
九、报名参加竞买人承诺:我们已收到本《竞买须知》及《租赁合同》(样本)。我们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定和各项要求,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有违反以上九项承诺我保证遵守拍卖公司“竞买人、买受人违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返还”之规定,自愿放弃本次拍卖会交付的拍卖保证金 50万元,并按《拍卖法》、拍卖公司《拍卖规则》之规定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承诺人签名:
2025年7 月 15 日
网络拍卖规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本《网络拍卖规则》及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拍卖规则》、《竞买人参拍须知》,并依此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为本场拍卖活动指定的网络竞价平台。有意参加竞买者在网络拍卖会开始前,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在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http:****。
三、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进行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不应将其账号(用户名)、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竞买人发现其账号(用户名)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我公司。因黑客行为或用户过失导致账号(用户名)、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并组织拍卖标的展示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六、竞买人一旦进入网络竞价大厅,即表明已接受本规则及鹤壁市产权电子交易系统《拍卖规则》和《竞买人参拍须知》,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七、本场网络拍卖会采取增价拍卖的方式。
八、网络拍卖会由自由竞价阶段和限时竞价阶段组成。在自由竞价阶段,竞买人可以在起拍价的基础上进行自由报价,限时竞价阶段是在自由竞价产生最高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的。在限时竞价阶段,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时,将同时重置限时竞价时间,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阶段没有更高报价为止,以报价最高且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该标的的竞价结束。
九、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十一、买受人必须按约定支付拍卖价款,以全部价款划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后方可交割拍卖标的。
十二、应委托人要求拍卖标的撤拍时,拍卖人与竞买人应无条件服从,并各自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十三、网络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前往我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以人民币与拍卖人结算,同时按本场拍卖会《拍卖文件》约定交纳拍卖佣金。买受人必须按约定交付拍卖成交价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十四、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注:拍卖人:即拍卖公司;竞买人:是指参加竞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品的竞买人。
竞 买 须 知
(注意事项及拍卖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本公司《拍卖规则》,遵照委托人要求,特制定本场拍卖会竞买须知,本竞买须知连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拍卖人、竞买人权利和义务之规定共同构成本次拍卖会竞买合同内容,拍卖及竞买双方应遵守以下条款:
1、本公司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拍卖活动。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应认真阅读,遵守拍卖规则和注意事项,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2、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规则原则,解释和处理本规则以外的特殊问题和未尽事宜。
3、本须知拍卖人特指点击登录查看。
一、注意事项
1、拍卖公司、委托人工作人员及相关资料对标的的介绍均为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委托人、拍卖方之承诺,标的拍卖以实物现状进行,以竞买人现场查勘作为竞买人出价之依据。
2、竞买人必须同意遵守委托人起草的《租赁合同》(样本)所有条款,参与竞买即表示同意认可。
3、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淇滨区****
4、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水电暖改造或需做室外展架、条幅等广告的,装修前应经委托人书面同意,需要经相关部门许可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的,应依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5、 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房屋装修部分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6、 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须按时缴纳,如有拖欠,委托人或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负。如果房屋增加用水设施,经委托人及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安装。
7、 买受人应安全用电,委托人为买受人提供电源接口,买受人自费购置电缆及安装设施。在委托人书面同意下,按照委托人指定的固定位置和走向自费进行安装。买受人线路设施、电器和材料的安装和使用等均应持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委托人相关要求,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 买受人使用该房屋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买受人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9、 买受人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10、本次拍卖的房屋租金为不含税租金,委托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由买受人在纳税申报期内代为缴纳。
11、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扣除委托人保证金的,委托人应于五日内另行交纳或等额补齐。
12、买受人不得转租、分租赁,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13、买受人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经营。委托人不得将租赁物使用权对外提供担保。
14、买受人必须爱护委托人各项设施,在租赁期间如损坏委托人设施,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15、买受人自行办理工商、环保、卫生、食药监、税务、消防、土地规划、工程规划、土地及施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一切证照和手续,办理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不能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16、买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动租赁房屋的任何结构。
17、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每日按应交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18、买受人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19、买受人违反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应向委托人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20、买受人在租赁期间未发生违约的;合同到期后,委托人对房屋再次出租的,买受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的租金,第二至第五年度租金支付截至期限为:上一年度租期到期60日前一次性付清。
22、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23、成交后买受人应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拍卖佣金(5年总和的4.7%)。
24、买受人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缴纳租金后,委托人方可与其办理标的实物交接手续、退还其竞买保证金。如买受人不及时交清佣金和上述款项,则视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
报名参加竞买人承诺:我们已收到本《竞买须知》及《租赁合同》(样本)。我们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定和各项要求,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承诺签名:
2025年7 月 15日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1 鉴于
a 协议各方均已经认真阅读和充分讨论本协议,并在完全理解和接受其含义的前提下签订本协议。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履行,协议在双方正式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b 协议各方一致认同乙方系独立经营的主体,独立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甲方将房屋租赁给乙方,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
2 房屋基本情况
2.1 甲方把位于 淇滨区****
2.2 租赁房屋为现状租赁,房屋清理和维修由乙方自行承担和负责,甲方予以配合。
2.3 租赁期间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4 乙方在租赁房屋前已知晓所租房屋未办理消防备案等相关手续,并自愿承担办理不能所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3 租赁期限及转租事项
3.1 租赁期限为5年。
3.2 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三个月的免租装修期,乙方在预付第一年租金 万元(¥ .)元及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有权进入该房屋进行装修工作。免租期间,乙方不承担租金,但应承担除此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宣传推广费、装修时产生的水、电、燃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3.3 租赁期间,甲方接受或执行政府、政府相关部门、消防或城管等部门口头或书面政令(包含但不限于)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补偿、违约和其他责任。
3.4 转租
3.4.1 乙方不得整体转租,如需分租,每份转租协议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3.4.2 乙方转租的,禁止转租赁期限超过本合同剩余期限。
3.4.3 收取的租金不得超本合同剩余期限。
3.4.4 以上若有违反,乙方自愿承担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4 租赁金额及支付方式
4.1 租赁金额:年租金为 (¥ 元),第一年租金应于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4.2第二及第五年租金支付截至期限为:上一年度租期到期60日前一次性付清。
4.3 付款方式:转帐支付。
4.4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合同到期、无赔偿和不违约的无息退还保证金。合同到期,乙方应于十日内退清房屋,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清理,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 装修及广告
5.1 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前应经甲方书面同意,需要经相关部门许可备案,办理相关手续的,应依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5.2 水电暖改造或需做室外展架、条幅等广告,均需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和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5.3 合同到期、解除或终止,房屋装修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
5.4 乙方或乙方转租,对房屋进行装修前应咨询发证机关(单位),谨慎审查所需证件和资料,甲方提供后,方可装修。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 各项费用的缴纳
6.1 租赁期内所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1 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的收费标准以甲方或物业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须按时缴纳,如有拖欠,甲方或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由此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乙方自负。如果房屋增加用水设施,经甲方及物业公司同意后,方可安装。
6.2.2 水表、电表及其他计量设施由乙方承担购置和安装费用。
6.2.3 乙方应安全用电,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接口,乙方自费购置电缆及安装设施。在甲方书面同意下,按照甲方指定的固定位置和走向自费进行安装。乙方线路设施、电器和材料的安装和使用等均应持续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相关要求,否则,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3 使用该房屋进行经营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6.4 乙方必须按有关税收规定,按期交付依法负担的纳税金额。
6.5 本合同房屋租金为不含税租金,甲方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由乙方在纳税申报期内代为缴纳。
6.6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扣除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于五日内另行交纳或等额补齐。
7 甲方的权利、义务
7.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足额交付租金。
7.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7.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3.1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7.3.2 擅自转让房屋或利用房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7.3.3 逾期交纳租金,经甲方限期交纳后仍拒不交纳者;
7.3.4 乙方违反合同、相关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者;
7.4 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7.5 甲方须为乙方的经营活动提供制度内的方便。
8 乙方的权利、义务
8.1 乙方在许可的范围内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乙方必须文明经营,维护环境卫生。
8.2 乙方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非法经营。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使用权对外提供担保。
8.3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各项设施,在租赁期间如损坏甲方设施,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8.4 乙方自行办理工商、环保、卫生、食药监、税务、消防、土地规划、工程规划、土地及施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一切证照和手续,办理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承担办理不能导致的后果和损失。
8.5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动租赁房屋的任何结构。
8.6 乙方员工与乙方关联第三方所有人员和物品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损害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造成甲方和第三方所有人员和物品的任何意外事故和损害等损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7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消防及其他一切管理法规和制度。
8.8 甲方的同意、签证或监督不免除或减轻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8.9 乙方将租赁物转租的,次承租人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由乙方直接承担。
9 违约与赔偿责任
9.1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
9.2 合同到期或自动终止后,乙方10日内撤离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9.3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9.4 乙方违反本合同2\3\4.1\4.2\5\6\8.5条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10 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淇滨区人民法院起诉。
11 补充与附件
11.1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甲方根据管理需求制定的或将要制定的租赁房屋管理相关纪律、规定、通知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张贴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一体遵守。
11.3 乙方在租赁期间未发生违约的;合同到期后,甲方对房屋再次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12 合同效力
12.1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捺印)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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