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周健明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送达公告
全部类型广东佛山2025年07月04日
关于当事人周健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一案,本机关根据证据材料,已作出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在对《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的送达过程中,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有效向当事人送达,现本机关对当事人周健明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佛顺北综执行罚催字〔2023〕47号),该催告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该催告书送达公告亦同时张贴在顺德区****
特此公告。
附件1:《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粤佛顺北综执行罚催字〔2023〕47号).pdf
附件2:《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粤佛顺北综执行罚催字〔2023〕4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