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受
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该单位的
点击登录查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50万元
最高限价:13.50万元(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重大偏差,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
质量要求:合格
免费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3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 。
(三)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或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是所投标电梯制造商授权代理商的,代理商投标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内容须包含产品销售、安装及维修)。
5.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类),且处于有效期内(或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6.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并处于有效期内。(或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7.提供书面承诺书(具体见响应格式示范格式三、四);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对应的截图,必须提供)。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招标。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电子签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所有材料最终完成后须制作成PDF版加密投标文件,否则无效。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各投标人于****至****(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下午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前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163.com(需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备注电话号码联系方式)或投标人凭借以上材料原件到盱城街道一楼105 室报名。报名成功后开具资料费收据。报名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
账户账号:****00075
账户名称:盱眙县揽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盱眙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桐支行(广州****
注:谈判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9时 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PDF扫描件加密)至招标人邮箱,超过时间未发送,视作弃标处理。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六、其他相关事宜:
1、投标保证金:无。
2、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
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的向采购人缴纳,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进行续保。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约定期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人民币形式的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