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航电子支付平台渐进增强开发服务项目再次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7月07日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国航电子支付平台渐进增强开发服务。根据国航的需求,为国航提供相应额度的人天工作量用于支持国航系统的新功能开发、产品变更、升级、bug修复、日常问题处理等服务。
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6个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八)具备ISO9001或ISO/IEC 20000认证资质。 |
(九)具备CMMI3及以上认证资质。 |
(十)供应商具备以北京为驻地的充足的现场服务能力。 |
(十一)具有航空业相关业务系统开发经验,有成功实施案例。 |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
7.提供“信用中国”(https:****》 |
8.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 |
9.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
10.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
11.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请提供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
12.提供ISO9001或ISO/IEC 20000认证资质复印件。 |
13.提供CMMI3及以上认证资质证书复印件。 |
14.以北京为驻地的充足的现场服务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分公司或办事处证明和租房证明等材料。 |
15.自2020年至此公告报名截至时间,提供至少300万以上航空业相关业务系统开发成功实施案例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尾页、签字盖章页、金额内容页,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