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卷烟厂工艺回水罐热回收利用与设备指标提升研究(2025.1.1-2025.11.28)资格预审公告
全部类型吉林四平2025年07月07日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工艺回水罐热回收利用与设备指标提升研究(****)项目现以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竞争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四平卷烟厂工艺回水罐热回收利用与设备指标提升研究(****);
(2)招标范围:本项目旨在解决四平卷烟厂锅炉房内空调及制丝车间冷凝水回收低压罐蒸汽排空浪费能源、影响工艺指标等问题。通过加装开式热循环系统,利用热交换原理回收排空热源。主要工作包括在排空侧加装敞口水箱,安装板式换热器、水泵、管道、阀门、电控系统等设备,并进行相应的管网和控制系统改造。项目建成后,实现对排空蒸汽热能的有效回收,提升地源室外侧蓄热量,保障冬季供暖系统稳定运行;降低低压侧回水罐内压力,稳定制丝及空调工艺指标;降低生产现场环境温度,提高设备可靠性和使用寿命。本项目包含附属管道中阀门、法兰、水泵等保温。详见技术标准(方案)。
(3)控制价金额:37.433575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4)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的。
(3)财务状态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注:****后成立的公司如无法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可不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6)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投标单位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现场提供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守法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
(8)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
(9)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格式见本公告)
(10)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现场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所提供的账户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11)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2.方式:凡有意参与者,将以下资料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hngytobacco.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需发送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非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方式: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并密封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至指定地点。
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13时00分(北京时间)。
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四平卷烟厂三楼会议室(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开启方式:公开开启。
5.开启时间:同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6.开启地点: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地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监督人:四平卷烟厂办公室(法规办)孙兴国
电话:****
监督部门: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
电话:****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与贵公司不存在有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
1、遵纪守法,不触底线,公平公正参与竞争。我方提供的各种证照真实、合法、齐全、有效,单位、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项目经理三年内无刑事犯罪记录,无因招投标活动受过行政处罚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记录;坚决抵制围标串标、恶意投诉、买卖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2、诚实守信,优质高效履行合同。一旦中标,我方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约定,不附加条件,及时商谈、签约、履约,不短斤少两、以次充好,不偷工减料、虚报冒领;变更规范、合理,交接事实清楚、单据完备。
3、自我管理,知行合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始终为用户着想,维护同业形象,自觉接受监管,维护和谐稳定。
4、承诺人已学习招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接受并认可湖南中烟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
特别声明:
如发现我方有违上述条款,任何时候我方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放弃中标(中选、合作)资格,承担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责任的顶格处罚;贵公司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拒绝我方参加贵公司今后任何采购活动。
专此承诺。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承诺书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我公司不存在下列禁止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对下列情形,招标人依法否决其投标资格,直至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①被列入烟草行业和湖南中烟不良行为供应商,且在禁止期内的。②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 “经营异常名录”,且在有效期的。③被国家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被一定期限内禁止参与新采购活动的。④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前三年生效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认定供应商存在单位行贿行为,或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行贿行为的(1.行贿认定数额在 100 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一年内的;2.行贿认定数额在 100(含)-500 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两年内;3.行贿认定数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在开标之日近三年的)。
(3)法律规定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特别声明:
如发现我方存在上述禁止情形,贵公司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任何时候我方都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担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违约责任的顶格处罚;贵公司可单方终止合同并且有权通过媒体公开上述行为,拒绝我方参加贵公司今后任何采购活动。
专此承诺。
承诺人(盖单位章):
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同意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承诺书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郑重承诺:投标人同意按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中对供应商的评价标准及评价结果处理措施等内容进行供应商评价,并已详细阅读《供应商管理程序》的以下内容:
1.评价标准
动态评价实行扣分制,扣分细则见《供应商日常管理评价标准》。通过“湖南中烟网络集中采购平台”寻源且结算的项目,其供应商评价按《企业网上采购管理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实施。
2.评价结果的处理
业务实施部门每月初要对本部门负责的所有供应商的评价情况进行一次梳理,当达到下列触发条件时,应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当某供应商年度扣分累计达到20分时,由业务实施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供应商整改完成后,由业务实施部门进行整改验证,并将整改情况及验证情况报规范管理部门。
——当某供应商年度扣分累计达到40分时,业务实施部门应暂停该供应商业务,并限期进行整改。供应商整改完成后,各级采购管理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该供应商整改情况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可以恢复业务;评审不合格的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终止或解除对应的业务合同。
——当某供应商年度扣分累计超过45分时,业务实施部门应直接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终止或解除对应的业务合同,并列入公司一般不良供应商名单。
3.供应商日常管理申诉的处理
业务实施部门应及时将涉及到供应商的评价意见通知相关供应商主要联系人,并告知其可以申诉及申诉的途径。
4.供应商日常管理评价标准
(规范性附录)
供应商日常管理评价标准
HNZY/GL-CG-01/05.2
(一)实物质量评价部分 | |
类别 | 评价内容 |
卷烟材料 | 1. 供应商收到订单后,超过3个工作日(含)未确认反馈,扣1分/次。2. 供货数量不足的,扣2分/次。3. 交货包装不符合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物缺陷、包装标准不符、标识信息不全等),扣2分/次。4. 进货检验判定为单项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粘度、密度、定量、PH值、水分、平滑度、白度、雾度超标,个别外观缺陷等),扣3分/次。5. 进货检验合格但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偶发性质量问题,扣2分/次。6. 进货检验判定为批不合格,扣15分/次。7. 进货检验合格但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次性质量问题,扣15分/次。8. 同规格卷烟材料连续2个月发现非批次性同类质量问题,扣5分/次9. 同规格卷烟材料年内累计第3次及以上发现非批次性质量问题,6分/次。10. 在技术研发中心或省二级站进行的卷烟材料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单项不合格,扣6分/次。11. 在技术研发中心或省二级站进行的卷烟材料质量监督抽检中发现批不合格的,扣20分/次。12. 在湖南中烟组织的供应商现场质量巡查中,发现可能对湖南中烟产品造成不良影响的质量隐患或缺陷,或未按公司要求按期提交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录E),扣4分/次。13. 因卷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受到未达到C类事件范畴的顾客投诉的,扣3分/次。14. 使用中因卷烟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C类事件的,扣5分/次。15. 使用中因卷烟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B类事件的,扣8分/次。16. 使用中因卷烟材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A类事件的,扣10分/次。17. 因卷烟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一般质量事故的,扣20分/次。18. 因卷烟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较大质量事故的,扣30分/次。19. 因卷烟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重大质量事故的,扣40分/次。20. 因卷烟材辅料质量问题而造成了特大质量事故的,扣45分/次。21. 同规格卷烟材料进货检验或生产使用过程中连续发现2次及以上批次性质量问题,扣40分/次。 |
烟机零配件 | 1. 收货时无厂家发货单或合格证,扣1分/次。2. 收货时发现明显外观质量问题或使用时无法安装,扣4分/次。3. 收货时发现货物“短斤少两”, 扣4分/次。4. 使用过程中货物达不到使用效果或使用寿命的,扣5分/次。5. 使用过程中货物普遍达不到使用效果或使用寿命的,扣20分/次。 |
非烟物资 | 1. 在进货验收过程中,出现小范围质量问题,扣5分/次。2. 在进货验收过程中,出现较大范围质量问题,扣20分/次或批。3. 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小范围质量问题,扣5分/次。4. 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较大范围质量问题,扣20分/次或批。 |
(二)服务质量评价总分 | |
类别 | 评价内容 |
卷烟材料 | 1. 对供货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结果没达到协商要求的,扣2分/次。2. 出现质量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扣2分/次。3. 未经湖南中烟许可,擅自将订单外包加工,扣10分/次。4. 不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的,扣2分/次。5. 实施应对风险备货计划配合不力的,扣2分/次。6. 服务过程中,违反我方安全、生产、卫生等相关制度条款的,扣3分/次。7.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次。8.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恶劣影响的,扣4分/次。9. 对采购单位技术服务要求未进行充分调研、沟通,导致服务项目的推进出现偏差或错漏,扣6分/次。10. 未按相关管理制度进行湖南中烟卷烟产品二维码管理与控制,未造成实质性损失的,扣6分/次。1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三个月内不进行试验论证、打样或供货,扣3分/次。12. 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配合新品开发的,扣3分/次。13. 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完成湖南中烟相关管理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材料换版、质量改进、批次管理、定量包装、交货剩余质保期、票据开具、网上交易、调研信息采集、现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扣3分/次。14. 未经湖南中烟试验论证和许可,擅自变更产品主要原材料及对产品工艺路线进行重大调整,扣20分/次。15. 因供方原因致使湖南中烟提供的可供复制的商标图案、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资料泄漏给第三方,扣30分/次。16. 将印有湖南中烟商标图案的接装纸、盒条包装纸,出售、流失到第三方造成影响,扣40分/次。17. 因供方原因导致湖南中烟卷烟产品二维码发生盗扫、流失、非正常浪费等恶意现象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包括废品二维码),扣40分/次。18. 提供的卷烟材料出现国家禁止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或有其他安全性问题,扣40分/次。19. 在国家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或者专项监测抽查中,被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扣40分/次。 |
烟机零配件 | 1. 供货不及时但没有影响到卷烟厂正常生产的,扣2分/次。2. 供货不及时且影响了卷烟厂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内的扣10分/次。3. 供货不及时且影响了卷烟厂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扣20分/次。4. 发货出现错误,扣5分/次。5. 对供货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结果没达到协商要求的,扣5分/次。6. 不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的,扣5分/次。7. 服务过程中,违反我方安全、生产、卫生等相关制度条款的,扣3分/次。8. 未按采购人要求对寄售货物进行调整或清退的,扣4分/次。9. 未对采购人库内比质比价采购项目及时报价且不说明理由的,扣3分/次。 |
非烟物资 | 1. 供货不及时,扣5分/次。2. 供货不及时且影响了卷烟厂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内的扣10分/次。3. 供货不及时且影响了卷烟厂正常生产,影响时间在一天以上的扣20分/次。4. 供货数量不足的,扣5分/次。5. 对供货问题处理不及时或处理结果没达到协商要求的,扣5分/次。6. 不按要求提供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的,扣5分/次。7. 服务过程中,违反我方安全、生产、卫生等相关制度条款的,扣5分/次。 |
专项工程 | 1. 工程建设进度信息有虚报、误报,扣1分/次。2. 施工工期超过合理工期的,每超过7天扣1分。3. 现场施工关键岗位人员到位情况,扣1分/人次。4. 施工、测试仪器仪表配备不齐,扣1分/次。5. 由于工程施工不当导致后期需做重大方案设计变更的,扣5分/次。6. 隐蔽工程施工未及时报验,擅自隐蔽或使用的不合格材料或质量不达标,扣1分/次。7.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现场巡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规范问题,扣1分/个。8. 工程正式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扣1分/个。9. 未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或擅自更改设计进行施工,扣5分/次。10. 擅自制定或更改设计方案导致施工中断的,扣30分。11.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设计、监理有效投诉的,扣5分/次。12.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摆放凌乱,垃圾不及时外运,扣2分/次。13. 高空、井下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的,扣1分/次。14. 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业相关安全操作规范、规程的其他行为,扣2分/次。15. 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被要求停工整顿的,扣5分/次。16. 因施工单位原因,每出现一次施工安全事故,扣10分。17. 不按时参加各种会议,扣1分/次。18. 无故不参加各种会议,或未派规定人员参加会议,扣2分/次。19. 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更换的,扣2分/次。20. 对建设单位单位要求完成的工作不主动配合或态度较差,扣3分/项。21. 未经建设单位单位批准,自行进场施工的,扣2分/次。22. 收到工程联系函、整改通知单后,未按要求给予回应的,扣1分/次。23. 监理单位现场发现施工工艺或质量问题并签发整改通知单,承建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回复的,扣1分/次。24. 施工单位上报整改完毕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查时仍然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扣3分/个。25. 施工单位上报整改后,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复查时发现的每个未达到整改效果的问题,扣2分/次。26. 未按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报送各种档案资料,扣1分/次。27. 未及时报送竣工资料及决算或有明显的错误和缺漏的,扣1分/次。 |
其它服务 | 1. 不按时交货,影响仓库备货的,扣1分/次。2. 不按时交货,影响生产计划安排的,扣5分/天。3. 出现质量问题不按要求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扣2分/次。4. 不及时更新供应商信息的,扣1分/次。5. 服务过程中,不遵守需求方的管理制度,扣1分/人次。6. 不按服务项目计划执行业务安排,考核2分/次。7. 影响到需求方生产经营的,扣5分/次。8. 造成项目验收延迟的,扣10分/次。9. 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扣20分/次。10.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分/次。11. 服务人员行为不文明,造成恶劣影响的,扣3分/次。12. 供方对采购单位技术服务要求未进行充分调研、沟通,导致服务项目的推进出现偏差或错漏,考核5分/处。 |
(三)加分项 | |
项目 | 评价内容 |
加分项 | 1. 当年度被省级政府相关部门或专业征信机构评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加1分/项。2. 注重创新,所提供产品或服务对提高或改进湖南中烟产品质量或效能显著的,酌情加1-3分。3. 承担湖南中烟项目在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等方面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奖项的,分别加3、2、1分/项。4. 积极协助湖南中烟处理应急事项,成效显著的,酌情加1-3分。5. 举报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查实的,加5分/次。注:未经公司规范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给供应商加分。 |
5.当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程序》发生修订时,同意以最新版本为准。
承诺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