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交通运输委员会澄清修改文件信息变更(原标题: 500001202506300010201的澄清修改文件)
全部类型重庆2025年07月07日
递交时间:**** 14:2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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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15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14,380,00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ZYGCZHPG[ZF]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荣昌至四川自贡高速公路(重庆段)特许经营者 答疑及补遗通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重庆荣昌至四川自贡高速公路(重庆段)特许经营者”的答疑及补遗通知书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一:工可文件呢不发出来吗 答一:请有需要工可文件的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获取。 二、补遗通知书部分 1、招标文件中的估算总投资、项目资本金、债务融资前后表述不一致处,现统一更正为:本项目估算总投资暂定361438万元;项目资本金为本项目投资的20%,约72287.6万元;债务融资为本项目投资的80%,约289150.4万元。 2、招标文件P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中财务要求: (3)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按牵头人的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计算。 (4)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应大于90%,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满足要求。 修改为: (3)2024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若为联合体,按牵头人的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计算。 (4)2024年年末资产负债率不应大于90%,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需满足要求。 注: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本通知不一致时,以本通知为准。 以上答疑及相关说明,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 招标人1: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2:重庆市荣昌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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