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中交二十载,财务创佳绩”_——天航局主题演讲比赛及主题辩论赛赛前辅导课程服务询价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7月07日
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点击登录查看“中交二十载,财务创佳绩”_——天航局主题演讲比赛及主题辩论赛赛前辅导课程服务询价
采购编号:(系统自动生成)
询价人:点击登录查看
编制日期:2025年7月
询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对“中交二十载,财务创佳绩”_——天航局主题演讲比赛及主题辩论赛赛前辅导课程服务进行询价,请贵公司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交二十载,财务创佳绩”_——天航局主题演讲比赛及主题辩论赛赛前辅导课程服务
2.项目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项目性质:培训服务
4.实施地点:天津
5.实施时间:2025年7月
6.服务内容简介:
为贯彻落实集团“财务价值创造年”系列主题活动,充分展现天航局财务人员对企业与本职的热爱,同时展现出天航财务人的专业素养与创新精神,根据集团“中交二十载,财务创佳绩”主题演讲比赛、主题辩论赛活动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7.项目规格要求:
(1)主题辩论赛课程要求:
通过3天的时间,对25名参赛选手进行集中培训,从主题、结构、内容、呈现等多个角度,对演讲稿件、演讲PPT、演讲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对参赛人员演讲稿进行初步指导,帮助天航局承办一场成功的财务系统辩论赛初赛。
(2)主题演讲比赛课程要求:
指导6个参赛案例进一步完善;指导参赛队伍如何挖掘对方案例问题,并给出更合理解决方案;指导案例式辩论的辩论技巧,应辩策略等。
(3)讲师授课要求:授课讲师需有多年培训行业服务经验,授课主题应和培训要求相呼应;其中,讲师需具备财务案例辩论赛/演讲比赛的辅导、评审经验。
(4)其他要求:协助做好培训期间运营管理、素材拍摄、视频制作等配合工作。
(5)费用要求:课程服务共1期,每期不超过14万元。
8.结算付款方式:询价方将根据询价采购文件与中标人签订培训协议,中标人完成培训协议的工作,并据实提交结算单。询价方在收到中标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并经询价方确认后的90天内,通过银行转账、支票或电汇的方式,支付100%的合同款。
单期课程为3-4天,每日上午3小时,下午3小时,晚上3小时。
课程名称 | 学时 | 授课讲师 | |
主题辩论赛 | 《主题辩论赛案例辅导》 | 6 | 外部师资 |
《主题辩论赛辩论技巧辅导》 | 6 | 外部师资 | |
主题演讲赛 | 《主题辩论赛案例辅导》 | 6-12 | 外部师资 |
合计 | 18-24学时 |
请按照课程和授课讲师要求进行报价,单期报价详见附件1,在报价的同时请报送课程大纲和师资简介。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施工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疏浚、中交天航局企业黑名单,且在全国企业采购交易寻源询价系统的风险查询中无央企失信记录及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三、报价格式文件及内容说明
1.由于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各家意向单位须考虑培训服务品质和课程质量,现场执行保证,询价方提供统一单期报价清单(附件1),要求各家单位结合自身能力报价,不得虚假报价,询价方将对培训课程进行审核,有权对报价提出质疑。报价单位应及时回复,对不合理报价进行淘汰处理。同时将单期报价清单(附件1)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端网址:http:****。
2.报价单位出现下列任何情形时,其报价将被拒绝:
(1)报价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报价单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报价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对第(1)-(3)项内容,报价人应自行在相关网站查询并截取查询结果截图放在报价文件中。
3.报价单位近一年内,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存在违反廉洁从业、发生重大培训事故情形的,经核查属实,其报价将被否决。
四、评分办法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合理低价中标。即经询价小组评审认定,以方案科学、合理、可行且报价不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报价为中标价。
五、询价时间
询价公告截止时间:2025年7月,具体时间以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通知为准;
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7月,具体时间以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询价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天津市****
邮 编:30045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022—****
电子邮箱:****@qq.com
****
附件1
报价清单
序号 | 款 项 | 内 容 | 师 资 | 学时 | 预算金额(元) |
1 | 课时费 | ||||
小计 | |||||
2 | 学习资料及应急物资 | 教学工具、医药物资等(含教学物资、桌牌、应急药品等) | |||
3 | 税费(税率 %) | 据实填写 | |||
4 | 费用总计 | 据实填写 | |||
注:1.此报价包含课程设计费、讲师课酬、运营管理以及税费等。 2.此报价包含讲师及助教在此期间产生的食宿、交通、教材教具等费用。 3.培训场地、培训管理人员食宿和大巴车租赁相关费用由甲方单独结算。 |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附图)
2.信用中国
(附图)
3.中国裁判文书网
(附图)
致:点击登录查看
本单位 参加 的询价活动,并承诺:
附件2
培训服务协议
项 目 名 称 :中交天航局2025年第三至五期两级总部
人员管理能力提升培训课程服务
委托方(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受托方(乙方):
培 训 时 间 :2025年7月
培 训 地 点 :天津市
二〇二五年七月
培训服务协议
委托方(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受托方(乙方):
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就 培训课程服务项目进行培训服务,并支付相应的培训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的内容及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 培训课程服务
培训日期: 年 月至 年 月
培训地点: 天津市
甲乙双方约定:
1.1为达到本次培训所设定的目标,甲乙双方将在需求调研、方案策划、资源投入、管理与服务等方面通力合作,保持沟通顺畅;
1.2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学员个人原因或身体固有疾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由甲方学员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应积极配合提供现场帮助;
1.3本协议对课程实施和过程管理、服务进行界定,并明确课程以及服务的收费额度,除此之外可能发生的有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1.4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乙方不能如期完成约定的授课,需提前向甲方说明,协商安排更改老师或调整培训时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单方更换老师或其他必要培训信息,否则视为乙方违约,须向甲方支付乙方专家本次课程总服务费的30%作为违约金;
1.5双方承诺对有关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学员资料、价格及其他涉及双方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据实赔偿。
二、培训课程内容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3.1甲方负责明确培训需求,与乙方共同制定该项目的培训目标、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学员参加培训;
3.2甲方负责统筹安排培训场地、师生食宿,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日常联系,协助乙方开展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与乙方共同组织开班、结业典礼和学员表彰等,对乙方的培训组织工作提出指导、改进意见;
3.3甲方将有责任为本项目推荐本企业或行业内的专家担任授课教师;
3.4按协议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3.5甲方如果在培训时间及课程内容上进行变更,应当提前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乙方负责在结合甲方整体发展战略、业务模式、学员需求以及参照同行业企业培训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向甲方提出培训建议并制定培训实施方案和计划。乙方编制的培训计划应强调系统性、先进性和实用性,达到切实提高学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的目标;
4.2乙方负责按经甲方审定的培训方案组织和实施培训;
4.3乙方将指定专人负责班级管理、活动组织、学员服务等工作,按照甲方要求携带培训所需的教学用具及培训用品等,保障培训班顺利开展,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改进意见应予以采纳并于培训期间按要求实施;
4.4乙方为甲方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5乙方如果在培训时间、课程、地点、方式等内容上进行变更,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应当在培训开始前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4.6乙方所聘请讲师、助教不得在培训期间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以及低俗、恶俗、不良价值导向等言论,不得出现体罚、侮辱等行为,一经出现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减少或拒绝支付相应培训费用。
4.7培训期间,若50%及以上学员反馈本期课程内容雷同,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免该课程的部分费用。
4.8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培训期间获得的涉及甲方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用作乙方的宣传、营销素材,以及上传至外部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简介材料、网站、短视频平台、朋友圈、公众号、视频号等,一经出现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5.1本次培训培训费采用总价形式,单期费用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税率1% ,税额¥ 元(大写: 元整)。三期合计费用共¥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税率1%,税额¥ 元(大写: 元整)。此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讲师授课、课程设计、运营管理、培训宣传、教材教具设计、税费,以及培训期间讲师及乙方派出人员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最终人数及最终金额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双方确认后据实结算。
5.2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培训结束后,乙方据实出具结算单,经甲方确认后,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或电汇。乙方为甲方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将发票所需信息完整规范填写,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合规发票。
5.3甲方账户信息
甲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611136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际航运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
注册地址:天津市****
联系电话:****
5.4乙方账户信息:
乙方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注册地址:
六、争议解决
6.1如果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争议,双方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培训无法进行,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互不追究责任。
七、协议生效、变更
7.1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7.2对本协议的任何形式的变更,均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作出;
7.3本协议一式 4 份,甲方 2 份,乙方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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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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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服务 | 1.****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