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食材供货商招标项目更正(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株洲2025年07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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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材供货商招标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澄清)内容: 更正(澄清)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1、更正内容 1.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及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15.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包9: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调整为“无”。 1.2、招标文件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二、其他要求:包9:食堂耗材增加“所投产品在国发〔2024〕11号规定的《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中的需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且需满足国家相应的检测标准,招标人将对配送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检。”要求。 1.3、包9报名时间延长至****,包9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调整为****14:30,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调整为“株洲市**** 2、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包1(大米类(面粉))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商务评价项 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备采购人所需供货产品生产、加工能力的,计8分。(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以及近一年生产设备维护记录。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全或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包2(食用油)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商务评价项 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备采购人所需供货产品生产、加工能力的,计8分。(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以及近一年生产设备维护记录。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全或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3)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包3(鲜肉)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商务评价项 综合实力“3、 投标人具备采购人所需供货产品的加工能力和加工车间的,计8分。(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以及近一年生产设备维护记录。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全或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4)招标文件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方法及标准 包9(食堂耗材)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商务评价项 综合实力“3、 投标人具备采购人所需供货产品的加工能力和加工车间的,计8分。(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清单以及近一年生产设备维护记录。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全或无法判断的不计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相关规定,上述(1)-(4)评审标准中涉及的“卫生许可证”已被“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取代,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对应食品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即满足评审要求,无需额外提供“卫生许可证”。 3、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1、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2、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株洲市**** 联 系 人:唐周、柳宇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