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水尾镇初级中学校改扩建项目二期的澄清文件
全部类型四川泸州2025年07月07日
补遗3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补遗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截止时间:****10时30分
3.4.1投标保证金网银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在****18:30时前到达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账户。
其他内容以补遗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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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3.1.2业绩要求修改为: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完成不低于1000万元的房建类项目。
其他内容不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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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遗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变更为:
分部分项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的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25%(20~25)时,该项目的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措施项目为不平衡报价百分比 | 当投标人措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除外)总价低于或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5)%(25~35)时,该措施项目报价视为不平衡报价。 |
其他内容不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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