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市分公司2025年高位视频监控摄像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广安2025年07月07日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高位视频监控摄像机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高位视频监控摄像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1.2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1.3采购代理机构: /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不含税总金额8.58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含税总金额9.69万元。其中第1标段预估不含税金额5.57万元,含税金额6.30万元;第2标段预估不含税金额3.00万元,含税金额3.39万元。标段的具体划分、采购内容及规模如下表: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适用增值税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第1标段 | 高位视频监控摄像机 | 6 | 台 | 9292.03 | 13% | 55752.18 | 62999.96 |
第2标段 | 热成像测温型双目球型摄像机 | 1 | 台 | 26000.00 | 13% | 26000 | 29380.00 |
NVR | 1 | 台 | 3200.00 | 13% | 3200 | 3616.00 | |
2T硬盘 | 1 | 块 | 800.00 | 13% | 800 | 904.00 | |
总价合计 | 85752.18 | 96899.96 |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标段。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本项目实行限中原则(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具体推荐方式如下:
(1)所有标段均按照各标段内综合得分进行排名。评审委员会依据各标段综合打分结果分别进行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也相同时,产品质量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产品质量得分相同时,【售后服务方案】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每个标段推荐综合排名前2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评审委员会按标段顺序由小到大依次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全部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均推荐完成后,再根据标段内供应商综合排名依次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
(3)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1次后,后序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该标段的下一名次递补;当同一供应商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1次后,后序标段不再推荐其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由该标段的下一名次递补,以此类推直至推荐完成。
(4)若出现某标段可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小于2名时,则该标段重新采购。
成交原则: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各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若某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国铁塔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列入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供应商分级为D级等不符合成交条件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各标段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替补仍遵循限中原则(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若因前述情况某标段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已在前序标段确定为成交人,则该标段根据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人,无成交候选供应商可递补的,该标段重新采购。
重新采购限中原则:按照本项目异常情况预案,出现1个或多个标段重新进行采购时:已作为该项目任一标段前续采购结果确认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人的,可参与该标段比选,但不再推荐为该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其推荐原则及成交原则仍按上述要求执行。
1.8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第1标段高位视频监控摄像机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9292.03元,第2标段热成像测温型双目球型摄像机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26000.00元,NVR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3200.00元,2T硬盘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为800.00元,供应商所报的每一项不含税单价高于每一项不含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1采购范围:本项目第1标段拟采购6台高位视频监控摄像机;第2标段拟采购1台热成像测温型双目球型摄像机、1台NVR、1块2T硬盘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止。
2.3供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并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相应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含)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国内类似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第1标段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10万元。
(2)第2标段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5万元。
注:(1)类似业绩范围:监控类相关类似业绩;(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若无金额,可不提供)、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单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响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6)本项目业绩的其他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3.3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注:审查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及核查供应商控股关系。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注:审查相关承诺。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响应。具体满足下列要求:
(1)若为代理商响应:第1标段须提供高位视频监控摄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第2标段须提供热成像测温型双目球型摄像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函中须明确出设备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等。
(2)若为制造商响应:审查制造商承诺函;
(3)若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应答,则响应均无效。
(4)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授权了多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响应,则响应均无效。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起)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同类产品(监控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供应商与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上游客户为同一企业,即具有相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
(13)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监控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四川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注:审查相关承诺。
3.7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注:审查相关承诺。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供应商的:
1)如分公司响应,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响应本项目,且响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00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5.2.2完成注册后,供应商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比选文件。支付方式详见5.3条款。
5.2.3获取比选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5.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零 元人民币(小写:0.00元),售后不退。【比选文件款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缴纳】。
5.4比选文件款发票事宜:比选文件款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平台默认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潜在供应商也可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将发至获取文件时填写的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响应文件递交。
6.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平台下载比选文件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6.4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1) 当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异常时,供应商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
(4) 因供应商之外的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5)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失败的,其响应无效。
7.供应商注册及CA办理
7.1 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供应商请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及时办理CA证书,避免影响正常响应。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个/年,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证书自发售之日起365天内有效。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失效后可进行续签,续签需保证CA完整可用,续签金额为200元人民币/个/年。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项 目负责 人:刘文凤 刘文君
电 话: ****
邮 箱: ****@cicdi.cn
异议接收邮箱: ****@cicdi.cn
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主要负责人(签名):
2025 年 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