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白古屯镇稍子营村环境整治机械(大型挖掘机)服务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7月07日
发布区域 | 白古屯镇/稍子营村 |
招标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天津市****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松苓 |
项目周期 | 1年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176000元 |
项目名称 | ****环境整治机械(大型挖掘机)服务 | ||
挂牌价格 | 220.000元/小时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具有服务能力的公司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 ||
其他描述 | 1、服务内容:负责村内及村四周边垃圾清理及其他相关服务,使用大型挖掘机,预计一年使用800小时,根据成交金额计算,最后以实际产生的工时为准,最后达到招标方验收标准; 2、服务要求:服务方自备车辆清运施工垃圾,招标方不负责找垃圾填埋地点,不允许填埋在村域范围内,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服务方承担相关责任; 3、 本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中标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中标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等,均由中标方承担相关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投标人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做到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能力等为由拒绝签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偿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6、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7、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注: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服务期:1年,(以上服务期具体时间以平台成交公示结束日起算1年为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05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