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区间盾构下穿沪宁城际、京沪铁路地基加固与桥墩隔离柱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上海2025年07月07日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区****
(招标编号:****)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区****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区间盾构下穿沪宁城际、京沪铁路铁路地基加固与桥墩隔离柱施工项目已通过 上铁办科信函〔2024〕481号《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区间盾构下穿沪宁城际、京沪铁路技术方案评审意见的复函》及上海工务段党政联席会议和业务外包信息管理系统(审批编号:P-SHGW-GW-WWGCSG-****)审批,资金已落实。点击登录查看负责本项目建设计划实施,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及要求
2.1 项目地点:
Ⅰ标:沪宁城际K119+313~K119+442;
Ⅱ标:京沪铁路上下行线K1332+805、K1332+815、东牵1线、新牵1线、新13线
2.2 项目内容:
Ⅰ标:沪宁城际高铁桥下作业区域,加固范围为沪宁城际K119+313、K119+442,采用钻孔灌注桩工艺。主要工作量:φ1m灌注桩1530米;φ0.6m灌注桩230米;φ0.219m微型钢管桩1115米;冠梁混凝土80立方米;混凝土支撑92立方米;拉槽开挖及回填2200立方米;下穿桥梁便道开挖及回填1280立方米;场地硬化180立方米;栅栏拆除及恢复50米;临时硬隔离150米;围挡400米;管线探挖;项目部搭建等附属项目。
Ⅱ标:京沪铁路下行、京沪铁路上行与新牵1线间、新13线共3个作业区****
2.3 项目承接形式:
(1)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标段Ⅰ为“(沪宁城际部分)”,标段Ⅱ为“(京沪铁路等线部分)”,标段划分详见表1-2-1。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各标段分别选择一名中标人,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
表1-2-1 上海局集团公司上海工务段无锡地铁5号线一期工程区****
序号 | 所属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工期 | 标段地点 | 备注 |
1 | 标段Ⅰ | 2025-0823-GK-01 | (沪宁城际部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沪宁城际K119+313~K119+442 | |
2 | 标段Ⅱ | 2025-0823-GK-02 | (京沪铁路等线部分)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 | 京沪铁路上下行线K1332+805、K1332+815、东牵1线、新牵1线、新13线 |
(2)本项目各标段采用主材甲供,包工包辅料的发包形式,在招标范围内由于中标人漏算、多算、错算等均不得增减。项目各标段实施期间因招标人提出的设计变更造成的部分工作量增减,以招标人委派的第三方审价单位出具的报告为准。
(3)本项目各标段由中标人总承包,不得转包。一旦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向中标人索赔中标价5%的违约金。
(4)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管理人员、施工机具等必须到位,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中标人应提前提出书面报告,并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2.4 工期:
本项目各标段工期见表1-2-1,投标单位须合理组织劳力,按照实际工效进行响应。项目各标段开始实施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报告为准;中标人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经招标人组织验收,以通过竣工验收的竣工报告签收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历天,中标人须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根据招标方内部流程,对中标单位后续竞标活动的信誉分进行相应的扣减。
3.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 (沪宁城际部分)(标段Ⅰ)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系统合格准入单位,外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A级及以上,本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B级及以上。
3.1.3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1.4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内具有铁路营业线相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1.5投标人拟派驻的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2)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 铁路营业线相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5)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标段Ⅰ、标段Ⅱ两个标段同时投标的,其投标的不同标段中拟派驻的主要人员可相同。
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主要成员(项目经理等)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1.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7)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集团公司“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施工单位信息库列入不良行为挂牌未整改名单;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3.2 京沪铁路铁路地基加固与桥墩隔离柱施工工程(标段Ⅱ)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要求
3.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为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工务系统合格准入单位,外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A级及以上,本单位准入施工单位信誉评价B级及以上。
3.2.3企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2.4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内具有铁路营业线相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①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1)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2)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3.2.5投标人拟派驻的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其他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特征自行安排。
(1)项目经理要求
1)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社保缴纳证明。
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
2)人员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以来具有至少一项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期间实施的 铁路营业线相似工程施工业绩,且业绩良好,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证明材料:投标人(合同乙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
证明材料说明:①合同签订日期和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均须包含于本条要求的时间范围。②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投标人(合同乙方)拟派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等管理岗位的,需提供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拟派项目经理在对应合同中所担任岗位,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③合同发包内容应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若合同发包内容无法体现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但实际发生的,投标人须另附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是否包含本条要求的业绩内容,证明材料格式自拟。④拟派项目经理岗位证明与合同发包内容证明为同一合同证明的,可合并证明。⑤合同履行进度为0的,不视为有效合同。
5)投标人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项目的建设单位(合同甲方)开具的同意调离文件。
证明材料:同意调离文件(如需)。
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标段Ⅰ、标段Ⅱ两个标段同时投标的,其投标的不同标段中拟派驻的主要人员可相同。
本项目各标段中标人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主要成员(项目经理等)在上岗前须经过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并取得有效的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3.2.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暂停投标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企业主管部门处罚期限内;
(7)本项目各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9)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不得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内容;
(10)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且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
(1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期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未被集团公司“段管工程管理信息平台”施工单位信息库列入不良行为挂牌未整改名单;
(12)承担本项目前期方案编制和初步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两轮资格审查的方式。第一阶段由招标人对招标公告中“企业业绩要求”和“信用中国信用状况”进行审查;第二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其他部分进行资格审查。两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各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
注:潜在投标人应当进行充分投标可行性评估,对于因未满足招标公告载明的资格条件、招标范围、技术参数等强制性要求导致的报名无效,不予退还招标文件工本费。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请以转账形式从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个人银行账户或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招投标报名事宜的被授权委托人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到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第九条“联系方式”,转账时请备注“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简称+标书款”,如“XX单位+2025-0823-GK-01+标书款”。
5.2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各投标人,除支付各标段《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外,还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3)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法定代表人证明);(6)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本次招标事务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7)《招标文件》购买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单位开票(发票)信息。(8)报名表内需附上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9)其他。
上述材料请于****至****期间,依照本公告附件“招标报名表”格式填写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见本公告第九条“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并及时关注邮件回复。邮件主题务必注明“投标人单位全称+本次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简称+报名资料”,如“XX单位+2025-0823-GK-01+报名资料”,报名单位经招标人审核合格后于****前将招标文件发至合格单位报名邮箱。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16时30分。
接收《投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快递)或当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并应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7.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09时2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开标方式: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线下参加开标。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视频会议程序线上开标,会议号及密码详见招标文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的法人代表准备好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并在开标时间前十分钟进入“腾讯会议”视频会议程序调试设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cg.95306.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彭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26.com
银行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建行上海第六支行
银行账号:3**** 5564 4392
附件:招标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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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力器招标公告(原标题: QG2507070639(取力器-协力月计划))
招标公告上海20250708
QG2507040408(北奔-协力月计划)
招标公告上海20250708
水寒宝/预滤器招标公告(原标题: QG2507070655(水寒宝/预滤器-协力月计划))
招标公告上海20250708
空滤/油缸招标公告(原标题: QG2507070635(北奔空滤/油缸-协力月计划))
招标公告上海20250708
QG2507040370(北奔-协力月计划)
招标公告上海20250708
QG2507040415(徐工/北奔-协力月计划)
招标公告上海20250708
协力运输车辆备件招标公告(原标题: QG2507070640-638(协力运输车辆备件月计划))
招标公告上海2025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