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购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主要功能:主要用于腹部、成人心脏、儿童心脏、血管(外周、颅脑、腹部)、盆底、表浅小器官、骨骼肌肉、神经、造影、介入等方面的应用,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具备持续升级能力,能满足开展新的临床应用。 |
二、技术参数▲1、显示器尺寸≥23.5 英寸 |
2、触摸屏尺寸≥12 英寸 |
▲3、接收超声信号系统动态范围≥320dB |
★4、主机必须为各品牌最高端机型(提供生产厂家声明并加盖公章) |
5、具备一键图像优化技术 |
6、触摸屏可以与主显示器实时同步显示动态图像,并可在触摸屏上进行容积图像的旋转、放大等调整 |
7、具备全屏高清放大功能,分辨率≥1080p,放大后显示区域尺寸≥23英寸,方便介入穿刺全屏高清显示 |
8、具备全身造影成像技术且能够与超微细血流成像两项技术实时对比显示,准确、高效的分辨肿瘤的良恶性 |
9、具备高级精细血流成像技术及立体微血流灌注成像技术 |
10、具备四维成像 |
▲11、自动心肌运动定量自动心肌功能成像,可获得17或18阶段牛眼图显示 |
▲12、自动心功能定量分析自动二维左心房功能定量 依据选择的心脏切面自动描记感兴趣区,自动计算EF,ESV,EDV,最大体积 |
三、系统要求▲1、探头接口数量≥4个,探头可通用互换,所有接口均支持经食道三维探头应用 |
▲2、主机可选单晶体探头或冰晶探头或纯净波探头数量≥8把。 |
3、探头扫描深度≥40cm |
▲4、主机配备4把探头,包括心脏相控阵探头,儿童相控阵探头,腹部容积探头,宽频线阵探头各1把,主机支持选配矩阵探头数量≥2把 |
5、探头频率要求:▲单晶体心脏相控阵探头频率范围1.6-4.5MHz |
★单晶体线阵探头频率范围4-14.0MHz |
▲儿童相控阵探头频率大于2.0-9.0MHz |
▲腹部容积探头频率范围4.0-7.0MHz |
★6、主机须可选配经食道三维探头,以保证设备先进性,高端性,高帧频能清楚显示高速及低速血流图像. |
▲7、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医疗设备安全质量要求;注册证管理类别为第三类注册,符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第三类要求。 |
四、配置要求1、主机:1台 |
▲2、探头:4把,提供材质为单晶体探头或冰晶探头或纯净波单晶体探头数量≥3把。 |
3、探头类型:心脏相控阵探头1把、儿童心脏相控阵探头1把、高频线阵探头1把、腹部容积探头1把。 |
4、全身临床选件软件包 |
5、全身造影成像软件 |
6、四维成像软件包 |
7、内中膜厚度测量 |
8 、TDI定量分析 |
9、自动心功能定量 |
10、自动心肌定量 |
11、高清超微细血流成像 |
12、工作站:1t固态硬盘 16g内存 22-24寸显示器 i5处理器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扶持中小微型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有有效期内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16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勃 苏美玲
电 话: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