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报废图书处理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重庆2025年07月07日
报废图书处理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南大学相关规定,点击登录查看拟对一批报废图书化浆,现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招标内容:将 2025 年 7 月报废图书化浆
2.标的数量:报废图书约 45吨,具体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
二、投标资质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具有良好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履约情况良好;
2.投标单位在资金、人员、技术、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条件,有圆满完成类似项目工作的经验。
三、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自主报价,报价为招标单位净入价格。投标单位需自备运输车辆和装卸工作人员,发生的运输费用、装卸费用、过磅等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2.投标单位应保证对报废图书进行化浆,不能回流市场,若有发现流入市场,中标单位应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单位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 个工作日内缴纳预付款 10万元,在规定时间未缴纳,出版社将按投标单位排名依次递补的方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
4.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机构负责对报废图书过磅,在过磅过程中,如实载货物吨数×中标单价(元/吨)超出预付款金额,中标单位须补足货款后方可运货驶离现场。
5.中标单位须按照出版社要求对图书进行污损处理。
6.中标单位凭化浆纸厂出具的化浆证明和与出版社签订的合同办理余款退还和结算手续。
四、投标材料要求
投标单位需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书。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用文件袋密封并加盖骑缝章。文书包含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鲜章)。
3.单位资质和服务信誉简介。
4.报价单(格式如下)
报价单位 | 单价(元/吨) |
---|
5.简述装车过程中图书损坏处理的具体措施。
6.保证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
7.其他补充说明材料
五、评标办法
1.评委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按投标须知和投标文件要求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按废标处理。
2.评委对通过审查的投标单位就价格和服务进行综合评审,其中价格指标 80 分,服务指标 20 分,总分 100 分,得分最高者中标。
六、其他说明
1.招标结果将在评标结束后 1 个工作日内由招标单位在出版社官网公示拟中标单位,公示期 1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单位签订《报废图书处理合同》,按期缴纳预付款。
2.中标单位不按期签订《报废图书处理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按期缴纳预付款流程,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投标截止期限:投标单位应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下午 17:30之前将投标方案送至(含快递)出版社物流中心办公室。
4.开标时间:2025 年 7月 12 日
5.本招标项目最终解释权属于点击登录查看。
七、招标单位开户行、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纳税人识别号:****49594W
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北碚支行
银行账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地址:重庆市****
2025 年 7 月 7日
附件:
报废图书处理合同
甲方(供货方):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重庆市****
联系电话:****
乙方(购货方):
地址: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销售给乙方的报废图书必须直接拉到纸厂化浆,严禁他用或流入社会销售。
二、本次销售的报废图书约 45吨(结算以实际称重为准),单价为 元/吨。
三、乙方自备运输工具并负责支付工人上下车等费用,并自行负责工人等所有安全问题。
四、甲乙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机构负责对报废图书过磅,过磅费由乙方支付。
五、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1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10万元给甲方,最后一车装运完毕前,乙方应结清全部货款。
六、甲方若发现乙方将此批报废图书流入市场或变相销售,乙方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另外还须承担合同金额 30%的违约责任。如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缔约合同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双方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除需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承担守约方为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并且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北碚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首页上地址为双方的送达地址,一方根据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包括批准、同意、确定、请求及各类诉讼、仲裁文书等,均可向上述地址送达。按照约定地址送达的,视为已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如任何一方变更送达地址的,需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予书面通知的,按照原约定送达地址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