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第二人民医院2025-2026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梧州2025年07月08日
2025-2026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医院采购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积极参与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项目: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
(二) 项目内容: 2025-2026年度采购代理机构遴选,数量上限为6家,确定入围代理机构。入围有效期限为1年,自遴选结果公布之日起计。服务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遴选入围后,具体项目的委托代理将按照医院采购代理管理办法进行选取。
二、 遴选对象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具备健全的内控监督等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藤县县城范围内有办公地点,且自有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四)具有一定数量的招标采购专业人员,且相关人员具有一定的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工作经验。
(五)具有项目采购或招标代理业绩。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资质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gxzfcg.gov.cn/)上名录登记。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
三、 递交响应文件及内容要求: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至****16时00分,逾期递交的遴选文件不受理。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门诊楼6楼采购办。
(三)响应文件要求:能体现代理机构实力、优势及服务质量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收费标准: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费率(必须提供)。
(2)服务方案、时效承诺(必须提供)。
(3)提供在藤县县城范围内具有办公场所的证明(如办公场所租赁合同等),自有开标评标室及配套录像录音设备现场照片、实物图片(必须提供),(评审结束后采购人现场核实,如不符合响应文件要求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拟投入人员情况(需提供人员名单和评审前三个月的社保缴纳等资质材料),(必须提供)。
(5)2023年至今的医疗行业/卫健系统的项目业绩(必须提供)。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必须提供)。
(7)参选单位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如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在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8)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gxzfcg.gov.cn/)上名录登记截图(必须提供)。
(9)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税(税款所属时间)或者无欠税证明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免税说明,由参选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10)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参选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若为截标日期前1个月新成立单位的,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须提供)。
(11)截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参选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资信证明。或提供上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参选单位属于成立时间在规定年度之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必须提供)。
(12)提供无失信证明,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3)廉洁承诺书(必须提供)。
(14)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所有文件均应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包装,并在封口密封条处加盖公章后递交。文件无加盖公章、未装订成册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四、 遴选时间及地点(响应人无需到现场):
(一)遴选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遵选单位组织评选小组进行遴选。
(二) 遴选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门诊楼6楼会议室。
五、 遴选结果及通知:综合比选确定入围名单,遴选结果在医院院务公开栏公布。
六、 联系方式:藤县****点击登录查看门诊楼6楼采购办,电话:****。
二 医院
附件1 代理机构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供项目招标采购咨询服务工作;
(二)组织进行进口设备专家论证工作;
(三)协助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文件,依法编制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四)组织院外专家对重点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的采购文件进行审查;
(五)依法发布采购公告和发售采购文件,组织接收投标人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审查投标人报名资格;
(六)依法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组织答疑会及整理答疑纪要文件,并及时发布答疑澄清公告;
(七)落实开评标场地,依法组织招标采购活动并出具评审结果报告、发放评审专家劳务费;
(八)协助处理采购活动中有关质疑和投诉,组织专家对质疑内容的复审并出具复审报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中标(成交)人与医院签订合同;
(九)依法办理招标采购活动备案事宜;
(十)归类整理招标采购文件、评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并于项目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医院存档;
(十一)处理与招标采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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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采购办
编辑: 喻潇雯
校对: 陈金凤
审核: 罗椿智 梁荣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