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白马镇青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采购粉条加工厂出租,租赁招标公告(原标题:SNNCCQ(2025)5427)
全部类型四川遂宁2025年07月08日
交易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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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主体: | 白马镇 | 发布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交易方式: | 线上竞价 | 拟交易期限: | 5年 | ||||||
资格审查要求: | 资格审查方式: | 无需资审 | |||||||
资格审查主体: | 点击登录查看 | 流转方式: | 租赁 | ||||||
数量: | 6 | 单位: | 亩 | ||||||
是否缴纳交易保证金: | 否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遂宁市**** | ||||||
项目类别: | 农村集体资产 | 流转方式: | 租赁 | ||||||
是否网上竞价: | 是 | ||||||||
资格审查方式: | 无需资审 | ||||||||
所在区域: | 安居区 | ||||||||
数量: | 6 | 单位: | 亩 | ||||||
公告开始时间: | **** 09:27:00 | 公告截止时间: | **** 17:30:00 | ||||||
是否缴纳交易保证金: | 否 | ||||||||
项目简况 | |||||||||
资产类型: | 加工房 | 权属类型: | 集体所有 | ||||||
资产现状: | 闲置 | 权属证号: | |||||||
坐落: | 白马区(县**** | ||||||||
资产价值: | 250万元 | 构(购)建时间: | 2018年 | ||||||
评估价值: | 10万元 | 能否转租或转借: | 否 | ||||||
用途限制: | 优先权利人: | 否 |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分5期 | 合同价款支付时间: | 首次支付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支付,若分期支付时,按期支付 | ||||||
其他需公布事项: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是否存在抵押: 否 是否存在查封: 否 其他存在情况: | ||||||||
流出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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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及出让方案 | |||||||||
占地6亩粉条加工厂出租。一、集体资产基本情况 1. 资产性质:本集体资产属于青峰村集体所有,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2. 资产概况 - 地理位置:宝泉沟村4社,周边交通便利,临近白马高速出口站。 - 资产类型:占地6亩的粉条加工厂房 - 配套设施:已配备好水电、通信、消防等设施,可满足日常生产使用需求。 3. 历史使用情况:该集体资产此前主要用于加工粉条,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二、出让原则及方式 1. 出让原则 - 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公开渠道发布出让信息,确保所有潜在受让方享有平等知情权和参与权,交易过程遵循公平竞争规则,杜绝暗箱操作。 - 集体决策:出让方案需经青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充分尊重集体成员意愿,保障集体资产权益。 - 保值增值:合理确定出让底价和交易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价值最大化,保障集体资产的可持续发展。 2. 出让方式:本次集体资产出让采用租赁方式。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确保价格合理、程序合规的前提下与特定受让方协商交易。 三、用途 本次出让的集体资产用途限定为生产,受让方须严格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资产,未经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如确需变更,需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期限 本次集体资产出让期限为5年,自2025年起至2029年止。出让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受让方享有优先续约权,但需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照届时市场情况确定出让价格及其他条款 。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和确定规则 1. 资格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若为企业,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自然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可要求提供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 - 具有与资产用途相适应的经营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如从事特定行业需具备相关资质或许可)。 2. 报名要求 - 报名时间:自****起至****止,逾期不再受理。 - 报名地点: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 需提交材料:企业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资质证书(如需)、财务报表等;自然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企业)或签字(自然人),并提供原件核验。 六、出让底价 本次集体资产出让底价经安居区专业评估机构评估,并结合市场行情、资产现状等因素。 七、价款支付要求 1. 受让方应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账户支付全部出让价款的30%作为定金;剩余价款应在签合同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或按照约定的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明确各期付款时间及金额)。 2. 若受让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价款的10%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集体经济组织有权解除合同,定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受让方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集体资产交付方式及流程 1. 交付方式:在受让方支付全部出让价款(或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集体经济组织以现状方式向受让方交付集体资产,双方签署资产交付确认书。 2. 交付流程 - 集体经济组织提前通知受让方资产交付时间和地点,并准备好相关资产资料(如产权证书、设备清单等)。 - 双方共同对资产进行现场查验,确认资产的数量、质量、使用状况等与出让方案描述一致(如有差异,需在交付确认书中明确说明并协商解决)。 - 签署资产交付确认书,完成资产移交手续。受让方自交付之日起,享有对集体资产的使用、收益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 九、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1. 本次集体资产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如契税、印花税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2. 受让方在使用集体资产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与资产使用相关的审批手续(如规划许可、环保审批等),所需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 若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本次出让无法正常进行或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已支付的款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退还或调整 。 4. 本出让方案未尽事宜,由青峰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受让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
时间安排 | |||||||||
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 09:27至 ****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遂宁市**** | |||||||||
竞价安排 | |||||||||
报价方式: | 单价报价 | ||||||||
交易起始价: | 78200元 | 加价幅度: | 100元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 **** 10:00 | ||||||||
限时竞价: | 是 | 15分钟限时竞价 | |||||||
其他文件: | |||||||||
查看结果公告 |
信息来源:http://www.snsggzy.com/nccq-web/JyWeb/XXGK/JYXTJYXXView?XXGKID=5012&SubType2=5&XXGUID=9d70089b-f471-47b7-b559-9748b1e22cb0&Te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