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瑞安学院集云楼二楼餐厅五年租赁权
全部类型浙江温州2025年07月09日
挂牌价格 | 34.56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餐厅总面积约3200㎡,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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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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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出租标的地址 | 点击登录查看瑞安学院集云楼二楼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女士;厉女士|联系电话:****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瑞安学院权证号:浙(2021)瑞安市不动产权第****号,权利人:点击登录查看。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综合评议方式(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8、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4.56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底价:345600.00元/年,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按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首年租金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签订前)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户,第二期起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在每期租金到期前2个月承租方一次性向出租方付清。承租方必须全数付清下期租金后方有权使用。 | 出租用途 | 食堂大众伙食、风味饮食、接待工作餐、以快餐为主,特色小吃为辅,能提供留学生用餐服务(如清真窗口等),基本保障性伙食所占比例不低于30%。不得经营生食和未经本餐厅加工食品,不得与超市经营同类商品,不得经营与餐饮无关的任何项目,所有经营项目都需先经出租方审批后经营。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成交价的20%(取整数),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签订前)与首年租金同时一次性付清。(具体以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二)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出租方的租赁房屋以实际现状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对出租方提供的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保证不会以此向出租方提出主张,对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由承租方承担,并放弃索赔。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因承租方使用与管理不当引起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四)承租方应爱护经营场所的相关设施,承租方以现有空间布局为主,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各种设施、设备,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整体布局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要求,并按消防管理要求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更新或新增附属设施,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具体以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约定为准)。 (五)承租方入驻后,房屋租赁所须办理的一切审批许可登记领证手续如房屋装修、二装消防验收(通过消防验收所需消防设备、设施需承租方自行购置)等各项审批手续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空调等设备安装、店招店牌广告设置、邻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邻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关系等)、有关规费等情况须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出租方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承租方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出租方无涉。 (六)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须服从出租方食品安全、卫生、消防、治安、防疫等管理,租赁期间内承租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七)合同期间,出租方对承租方经营状况进行月度考核(具体考核标准详见合同附件2)与年度考评。单个合同年度内出现考评不合格(年度考评分<85分为不合格),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承租方经营期间因承租方责任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认定标准详见《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浙交汇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九)承租方并在收到转让结果通知书的2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以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约定为准。在合同签订时效内未签署的,实属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项目终结。出租方将于《学校食堂承包(委托)经营合同》签订截止日次日重新启动项目,对外招租。 (十)项目要求 1.承租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未出现商业贿赂、串标围标等不正当竞争的记录,无商标侵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未因违反食品安全等被有关部门处罚。(参议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2.瑞安学院二楼学生餐厅和教工餐厅。其中教工餐厅工作日不对学生开放,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寒暑假值班及传统节日、学生活动的安排。 3.经营限制:不得销售香烟、酒及含酒精的饮料;不得经营生食和未经本餐厅加工食品;不得经营与餐饮无关的任何项目;所有经营项目都须先出租方审批后经营。 4.经营时间:早餐7:00—8:30,午餐10:30—12:30,晚餐16:00—18:30,夜宵不超过22:00,其他时间承租方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延长经营时间但需经过出租方备案,或根据出租方要求调整经营时间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的安排。 5.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对高校食堂大宗物质的要求,粮油肉的采购统一纳入温州市**** | ||||
租期 | 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承租方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营业执照包含餐饮服务的经营范围。(以提供盖有承租方公章的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为准) 2.承租方不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指定网站:“信用中国”网站,承租方提供公告期间对应的网站截图为准) 3.承租方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以提供盖有承租方公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 4.其他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3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综合评议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报名时间:****起至****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16:30分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起至****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成功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 3、报名地点:温州市****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王女士;厉女士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浙江省温州市**** | 网址 | https:****/ | |
合作机构 | 名称 |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温州市**** |
联系人 | 王女士 | 固定电话 | **** | |
手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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