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司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DDYJ-2025-1552387
全部类型广东汕尾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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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5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单位 | 控制单价(元) |
1 | 接受单位的委托,指派律师团队负责以下工作: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2.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3.代理行政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4.参与市政府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5.审查以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6.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汕尾市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7.需要参与的其他事务。 | 人员要求:1 | 1 | 项 | 50,000 |
服务开始时间:2025.7.11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具备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提供团队服务。(3)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4)近三年来未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或律师协会的处罚。 |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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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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