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机房辅助设备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结果更正公示(第一次)(2024-JQ05-W1876)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7月09日
我部对计算机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机房辅助设备等计算机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采购包1:
原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
采购包1: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更正为:捷威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采购包1(采购包一)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8,000,000.00元,更正为:7,885,023.00元
采购包1:
名称:捷威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金额 7,885,023.00元 ;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江景大厦A栋8层A室。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预中标供应商品牌型号详见附件。
联系人:梁助理
办公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移动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传真:无
地址:天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漏接)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17:30)发出,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直接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 质疑函电子邮件应包括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函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打包后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结果质疑+项目编号+质疑供应商名称)”;以上质疑材料务必于公示期内同步由专人当面提交或邮件寄出,收件地址:天津市****
联系人:李干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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