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2025年至2026年汇聚分流设备集中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7月09日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采购汇聚分流设备共计966套。其中盒式基本功能设备361套;盒式高级功能设备605套。本次招标为预估规模,实际采购量以采购合同为准。
注:预计本项目需求满足期为1年,最长可延期1年。
1.2本项目采用混合招标,具体标包划分如下,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
标包1:基本功能设备(模型1、模型2),招标范围为:采购盒式基本功能设备361套。
若4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40%、23%、20%、17%。
若3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50%、30%、20%。
若2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70%、30%。
标包2:盒式高级功能(模型3),招标范围为:采购盒式高级功能设备605套。
若4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40%、23%、20%、17%。
若3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50%、30%、20%。
若2家厂商中标,中标份额依次为:70%、30%。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 2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包1:最高投标限价为2,171.58万元(不含税总价);
标包2:最高投标限价为2,477.48万元(不含税总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基本功能设备 | 盒式/插卡式基本功能汇聚分流设备 | 台 | 361 |
盒式高级功能 | 盒式高级功能汇聚分流设备 | 台 | 605 |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应为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 本次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均视为代理投标,投标人和制造商若为母子公司关系,则视为制造商投标。制造商以代工方式生产的,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制造商与受托生产厂双方的报名投标产品代工生产协议,以及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制造商与受托生产厂双方不得以两个投标人的身份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报名。
制造商同时委托两家及以上受托生产厂进行生产时,应明确指定唯一供货代工厂。
2.3 报名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针对本次集中采购报名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2.4 与其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5 投标人可参加其中一个或者几个标包的投标,报名标包必须包括该标包全部典型配置的产品(且各典型配置产品仅能单一方案投标),只提供其中部分典型配置产品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2.6 本期投标产品同质化判定要求如下:
针对送测的投标产品,将依据招标方确定的产品同质化标准进行同质化判定。对判定同质化的产品,需厂商明确合作关系及原厂,同时各相关投标人需自行协商保留一名投标人继续参与本次招标相关工作,其余同质化投标人需退出本次招标;若相关投标人无法在开标前自行协商一致(即同质化厂商同时参与投标),则我方将取消所有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7 本次所投标汇聚分流产品自****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6.1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将测试设备递交至采购人规定的地点。供应商提交的测试设备应该与应答设备一致。
供应商应于**** 16时00分前将应答产品(包括全部软件、硬件)送达指定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满白路中国移动国际信息港二期)。送测设备需要满足中国移动研究院测试管理规定,具备测试条件。超过**** 16时00分送达设备的供应商将按否决应答处理。
测试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韩敏玲(****)
6.2 《同质化检测规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6.3 检测相关费用:无。
11.1 在中国移动通信供应链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一期《关于开展中国移动2025年汇聚分流设备常态化供应商信息核查的公告》(****发布)该公告申报截止时间(汇聚分流设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汇聚分流设备信息核查申报表的投标报名供应商视为参与中国移动非常态化信息核查的供应商,本次非常态信息核查采用线上方式(需在ES系统进行填报),该部分供应商可在**** 16时00分前,将汇聚分流设备供应商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上传至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ES系统)(供应商需自行留存相关纸质原件以备远程核查),中国移动通信供应链管理中心不接收任何逾期提交的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延期提交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将导致无法获得此项目《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
11.2在中国移动通信供应链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一期《关于开展中国移动2025年汇聚分流设备常态化供应商信息核查的公告》(****发布),该公告申报截止时间(汇聚分流设备截止时间****)前已提交汇聚分流设备产品信息核查申报表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不再进行信息核查更改的供应商视为参与中国移动常态化信息核查的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需进行信息核查更改的供应商视为参与中国移动非常态化信息核查的供应商,本次非常态信息核查采用线上方式(需在ES系统进行填报),该部分供应商可在**** 16时00分前,将汇聚分流设备供应商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上传至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ES系统)(供应商需自行留存相关纸质原件以备远程核查),中国移动通信供应链管理中心不接收任何逾期提交的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延期提交信息核查申报表及证明文件将导致无法获得此项目《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
注:中国移动鼓励供应商参加常态化信息核查工作,供应商积极参与信息核查是评价供应商的一项指标,具体评价方式请参考招标公告附件1。在本次招标采购中将采用最新的《供应商信息核查登记表》的各类信息为部分评分项的评审提供依据。
11.3 信息核查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核查小组
电话:****(商务咨询)
邮箱: ****@139.com
11.4 本项目不再召开现场会议,采用线上形式开展活动,使用中国移动电子与采购招投标系统功能等方式。鼓励供应商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视频会议软件等进行协作,远程高效顺畅完成投标及相关沟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