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25年收购桌子及收购光源灯具、收购手推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玉溪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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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收购桌子及收购光源灯具、收购手推车采购项目经点击登录查看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收购桌子及收购光源灯具、收购手推车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拟采购收购桌子及收购光源灯具、收购手推车,主要用于红塔区分公司、江川区分公司、易门县分公司、新平县分公司和元江县分公司2025年度烟叶收购工作使用。本项目计划金额为含税90.38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3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收购桌子招标控制单价(全费用不含税)为:845元/张、手推车招标控制单价(全费用不含税)为:720元/辆、移动光源灯具(收购光源)招标控制单价(全费用不含税)为:745元/台。据实结算,最终数量以各分公司收购实际需求为主,以实际发生为准。
2.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之内送达各分公司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各项要求及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供货要求:所供收购桌子及收购光源灯具、收购手推车须与投标文件的外观外型、尺寸、功能等保持一致,各项参数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审核投标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3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至今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以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4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提供承诺书)
3.5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招标人资料为准,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承诺,提供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2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需注明被授权人的联系电话、邮箱);
③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至点击登录查看3楼前台(云南省昆明市****
5.3网络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络报名需用投标人账户转账,并将报名费转账凭证同以上报名资料一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163.COM。经我公司核实查收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登记。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市区支行
账 号:2**** 0136 802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9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玉溪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云南省烟草专卖局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1 投标人进行采购质疑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8.2 投标人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的,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法规科(规范管理办公室)申请采购质疑复审复核。联系电话:****,地址:玉溪市****点击登录查看。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玉溪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人:鲁开强、李俊峰、周橼杰、李杰
联系电话:****
邮箱: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