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塬水厂2025年【食品级亚硫酸氢钠】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甘肃庆阳2025年07月10日
采购公告
董志塬水厂2025年[食品级亚硫酸氢钠]药剂采购项目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1.1 采购条件
董志塬水厂2025年[食品级亚硫酸氢钠]药剂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点击登录查看批准,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招标采购
□询比价采购
□谈判采购
□磋商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暂定量 | 控制单价(元) | 控制总价(元) | 备注 |
---|---|---|---|---|---|---|---|
1 | 食品级亚硫酸氢钠 | 白色晶体粉末或颗粒,主含量(以SO2计)58.5~67.4w/% | 吨 | 45 | 15285 | 687825 | 具体用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项目交货期: 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供货(按照甲方要求,分批次交货)。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庆阳市西峰区董志塬水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食品添加剂亚硫酸氢钠《GB25590一2010》。
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包含化工产品或此次采购产品的生产或销售;
(2)供应商或生产厂家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此次采购药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5)须提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最近一个月的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开标之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投标人在开标之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信用信息已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附查询截图和信用查询报告,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其他禁止情形:
3.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的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 □给予经济补偿 ☑不予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依照下列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从****9:00起至****17:00止(北京时间)。
5.2 获取方式
☑在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登录网址:http:****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的招标方式,线上领购招标文件。
*报名流程: 登录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注册)→投标报名→招标公告→进入报名→我要报名(上传报名材料:招标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内容,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名成功后(在[正在参与项目]或[已报名项目]查看审核结果)。
□在 (详细地址)购买采购文件。
5.3 交纳采购文件工本费
☑不收费。
□每套售价人民币 / 元(售后不退)。
5.4 联系人
供应商在购买或领取采购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5 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联系咨询。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到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
□指派专人送至 (地点)
6.3 因归档要求,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将1正1副纸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装订后,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纸制文件必须与上传到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7. 其他
7.1 发布公告的其他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电子采购)
7.2.1本项目通过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报名、购买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须登录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安装投标工具等有关操作(如需),平台登录方式:
(1) http:****
☑7.2.2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采购过程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CA证书办理方式为:登录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后,通过门户右侧点击[CA办理]或登录用户中心左侧菜单[CA申请],CA证书办理周期为5个工作日(网站公告有操作手册---"首创环保电商平台供应商(操作及CA办理)培训视频"可下载查看)。
CA认证客服电话: ****。
7.3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7.3.1 逾期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3.2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按照首创环保电子商务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
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7.3.3为防止解密失败,允许供应商递交密封的电子媒介作为备份文件。
8. 联系方式
集市建设管理
代理机构: 进股易融工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 庆阳陇洼海维城市建设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
地址: 庆阳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李娟娟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