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保山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坤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全部类型云南保山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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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询价通知书 致: (供应商名称) 根据《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点击登录查看以询价方式采购与保山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坤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与保山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坤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原告保山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保山市坤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点击登录查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受理法院为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诉讼金额2302.52万元,于****开庭。 2.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起至案件终结时止。 3.采购控制价:人民币2.00万(含税)。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文件处理。 4.采购范围:负责为点击登录查看提供本案诉前调解、一审至执行终结之日止的诉讼委托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一审(含反诉)、二审(含反诉)、再审及执行程序(包含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等全过程法律服务】。 5.报价:包干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一般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2023年度考核记录为“合格”。(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2.2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当信誉良好,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资格)。 2.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采购文件电子文档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0910日-07月14日9:00-17:00; 2.获取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3.获取费用:免费获取。 四、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上午9:30; 2.递交截止时间:****上午10:00; 3.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上午10:00; 2.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欧阳旭恩, 联系电话:****,邮箱:****@qq.com。 第二章 询价程序及评审办法 一、询价依据 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点击登录查看采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二、询价程序 询价过程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收取报价文件:由采购人、监督人员检查报价文件包装是否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及其密封完好性; 2、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公司评审小组随机抽取的成员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以上(含3人)单数。 3、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价格评比; 4、价格评比:本项目采用最低评价标价法,询价小组根据供应商报价(总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的,询价小组以首期款项费用低者,评定为更高顺序推荐候选人。 三、资格审查标准 供应商资格条件应符合《询价通知书》第二条规定。 四、价格评比标准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进入价格评比阶段,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所有有效报价中价格最低的供应商推荐成为本项目的第一成交候选人。 五、推荐成交候选人 1、询价小组依据以上“询价程序”及“评审办法”,对询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询价结果报告,按供应商最终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给采购人。 2、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提出的书面询价结果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 3、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文件都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文件。所有报价文件被否决后,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 六、定标 采购人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1、采购人应当根据询价小组提出的书面询价结果报告按流程确定成交人。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存在下列原因之一时,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其余依此类推。 l 放弃成交; l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七、成交通知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样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合同编号: 号 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陈静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 受托人(乙方): 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甲方与 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委托代理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事项和代理范围 (一)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在甲方诉 纠纷案(简称“本案”)中担任甲方代理人。 甲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指派律师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二)代理范围:负责本案诉前调解、一审至执行终结之日止的诉讼委托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和解、调解、一审(含反诉)、二审(含反诉)、再审及执行程序(包含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等全过程法律服务】。 二、代理权限 特别授权代理,包括拟定诉讼法律文书、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或和解,代为撤诉、提起上诉;代为申请执行、办理执行事项等。 三、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案代理费用包干价(含税)人民币 元(大写 ),代理过程中可能或必须开支的一切费用,除代理费外,甲方无需再因任何名义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支付方式及期限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一审法院裁判文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款项人民币 元(大写 );案件终结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出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支付期限,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及时为乙方及其指定的代理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其他必要的授权文件。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三)指定专人为该案件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和接收文件、资料等。 (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作不合格: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或者甲方提出更换代理律师乙方拒绝后仍擅自更换代理律师; 2、乙方及其代理律师不按甲方的服务指令及要求代理本案; 3、乙方及其代理律师存在怠于履行代理职责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法院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或解答;未按法院要求准时到庭参加庭审或询问等); 4、代理律师未能妥善保管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原件,导致其毁损或灭失; 5、乙方及其代理律师在调解、和解、执行等程序中要求对方当事人将案件款项汇入非甲方指定账户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披露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 7、因乙方过错或过失导致甲方合法权益丧失的,包括但不限于时效权益、查封权益等。 五、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及指派代理律师要勤勉、忠实地履行代理职责,最大限度维护甲方权益,不得滥用代理权限或超越代理权限进行案件代理。 (二)因乙方及其指派律师过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应妥善保管代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证据材料、诉讼文书以及其他档案资料。因遗失、毁损、泄露档案资料、商业秘密等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及代理律师应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的证据材料和乙方及其承办律师因代理本案获取的甲方信息,属于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在任何时候均应严格保守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公开、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理事项转委托第三人(包括更换代理律师)。 (五)对于甲方要求提起上诉、申诉和再审案件,乙方须在相关材料收集齐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有时效限制的,不得晚于最后时限。 (六)乙方向法院提交的任何资料,均应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代为签收或获得的法律文书,证据材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应在签收或获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转交甲方。 (七)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完善并提供与本案有关的文书材料。 (八)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书面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在代理案件审结或执结后,要求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交案件《结案报告》。 六、合同期限 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起至案件终结时止。 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及乙方垫付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指派的代理律师不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代理服务,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或经甲方考核认定乙方工作不合格,或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代理协议,未支付的代理费甲方不再支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代理费,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因处理争议而产生的诉讼费或仲裁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九、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反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廉洁自律承诺书 2.失信黑名单承诺书 3.企业信用报告 (以下无正文,为《诉讼委托代理协议》之签字项)。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 廉洁自律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与贵公司开展商业合作,互惠共赢。为规范商业活动及合同履行,确保商业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特承诺如下∶ 一、在与贵公司业务往来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自律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绝不做损害双方企业利益的事。 二、在与贵公司合作期间,不以任何理由向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贿赂,包括但不限于送钱、物、购物卡、有价证券,安排宴请、旅游、健身及其他娱乐活动,无偿或明显低价出售(租赁)、出借车辆、房产等大宗物品等。 三、不同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从事合作项目相关的物资买卖及中介活动。 四、不与其他竞争人相互串标、围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争人参与公平竞争和损害贵公司/贵部利益。 五、不与贵公司相关人员私下建立不正当交易关系,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竞争。 六、积极配合贵公司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七、若有贵公司人员提出违纪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将及时向贵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八、若违反上述条款,贵公司有权立即终止与我司/本人合作,并列入贵公司的“失信黑名单”。若给贵公司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关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责任。 九、若对被列入贵公司“失信黑名单”有异议的,将自知晓或应该知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贵公司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贵公司可视为无异议。 合作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失信黑名单承诺书 本单位/本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以下所列失信行为。 (一)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生效的、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商业活动中有行贿等有关违法犯罪行为。 (二)为试图获得不正当利益或为维持与点击登录查看的合作关系等,向公司相关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行贿或输送不当利益,致使点击登录查看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的。 (三)为谋取合作机会或竞争优势,采用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等欺诈方式与点击登录查看开展业务合作的。 (四)在点击登录查看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采购方式过程中,围标串标、非法竞争或者中标后,将中标项目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给第三方的。 (五)在与点击登录查看合作过程中,或在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办理相关事务过程中,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拒不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 (六)与点击登录查看相关人员内外勾结,通过虚构业务、伪造材料套取项目资金、融资担保,违反点击登录查看相关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七)存在利用与点击登录查看合作便利、知晓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行为;存在利用与点击登录查看合作关系,夸大宣传,给点击登录查看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的。 (八)存在利用与点击登录查看合作的关系,随意报销费用,违规侵占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 (九)在与点击登录查看业务合作历史中存在不良信用行为及诉讼情况的。 (十)存在严重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包括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强制性产品认证等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 (十一)存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贿赂、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传销、无证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故意侵犯知识产权、出借和借用资质投标、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或证券期货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失信行为。 (十二)存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包括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作出判决或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 (十三)存在被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存在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涉诉、执行情况的。 (十四)在与金融机构业务合作历史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屡次展期、借新还旧、逾期等)、征信系统查询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被金融机构及征信机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行为。 (十五)其他给点击登录查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声誉影响的行为。 贵公司可在“信用中国”“征信系统”等信用监测平台及其他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平台中查询相关信用记录。 本单位/本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贵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认同贵公司信用评价结果,对外公开披露相关信息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贵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本人签字: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报价文件格式 点击登录查看与保山数字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坤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响应文件 供 应 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资格证明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含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其他资料。 (二)报价表
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