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自然资源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5年07月10日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服务。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专职人员证处于有效期。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能够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证明。新进人员不足6个月的,能够提供自进入该公司以来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并网上可查。其他专职人员必须是能够提供本单位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并网上可查的人员。
(四)在郴州市范围内有固定经营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公司办公场所的购房合同,租房的提供租赁协议,合同可以为复印件)。
(五)已在永兴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六)招标代理机构被记录严重不良行为一次或者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二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活动。竞选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永兴县****
(三)预算金额:150万元
(四)项目内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编制永兴县11个省级重点村和9个市****
三、代理工作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规程要求开展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对出具的成果负法律责任。负责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报名事宜
(一)公示时间:****至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址:点击登录查看307室
(四)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方式、公司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无不良记录的说明(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五)根据报名情况,我局将组织对报名代理机构就信誉、业绩、人员等方面进行考核及评选,予以确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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