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卫生学校假期维修维护及采购项目
全部类型云南临沧2025年07月10日
点击登录查看假期维修维护及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07月
目 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假期维修维护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标段:8.379万元;2标段:11.51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标段:8.379万元;2标段:11.518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假期维修维护及采购项目,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1标段:管道井维修(对损坏的卫生间管道井及洗漱台下管道井下段进行铝皮包裹处理,卫生间管道井265间,洗漱台下管道井402间。);
2标段:宿舍及卫生间门更换(更换老旧破损宿舍门及卫生间门,宿舍门64扇,卫生间门41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内部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 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②提供2024 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项目所有标段(或选择其中任意一个标段)参与,本项目可以兼投兼中。
时间:****至****,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临沧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600.00元/标段,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注: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提示:提供的获取采购文件资料应于参与标段数的数量一致,即每标段须提供单独的获取采购文件资料并备注标段号)。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谈判。
截止时间:****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
注: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时间:****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临沧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校园网上发布(www.ynlcwx.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临沧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临沧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伟
电 话:****
序号 | 名称 | 内 容 | |
1.2 | 采购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临沧市****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 | |
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临沧市**** 联系人:黄伟 联系方式:**** | |
1.4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假期维修维护及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
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3.1 | 采购内容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 |
3.2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4.1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4.2 |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不接受 | |
11.1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询问时间 |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 |
11.2 | 谈判文件询问联系方式 | 询问联系人:黄伟 电话:**** | |
11.4 | 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
11.5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 | |
11.6 | 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
13.1 | 语言文字 |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 |
14.1 | 计量单位 | 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 |
15.1.16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谈判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 |
17.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天 | |
18.1 | 谈判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
19.7 | 响应文件份数 | 投多个标段的供应商,各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分别封装。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文件:1份 (存储介质:U盘,包含 Word 版和 PDF 版已盖章格式(注:电子版文件内容和正本内容一致,PDF版须加盖企业电子章或为加盖单位公章的正本文件扫描件))。 装订要求:全部资料装订成1册(如内容过多或形式不同可分别装订)。 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正本和副本分别在封面标明“正本”或“副本”。 | |
20.7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
21.1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单位章)。 | |
21.2 | 响应文件的标记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22.1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 |
22.4 |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
24.2 | 谈判小组 |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
24.5 | 评审方法 |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 |
28.1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单位于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 |
29.1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参考《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按标段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 |
31.5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提交响应文件时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携带下列证件(或资料),交由工作人员现场登记: 1.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若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时,须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工作人员将如实记录供应商提交的证件(或资料)情况,并交由谈判小组审查讨论。 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有关材料及自身所做出的相关承诺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若所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故意欺骗的情况,一经发现,则取消该供应商的投标资格。 | |
32 | 本项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 ||
33 | 其它内容 |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
34 | 追加合同金额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变更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其中金额增加需办理合同追加手续。 | |
35 | 政府采购政策响应 | ①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②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采购内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
3.1采购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
4.4如供应商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5、费用承担
5.1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6、现场考察
6.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7、谈判前答疑会
7.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谈判前答疑会。
8、质疑
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8.2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8.1条中“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8.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8.7采购人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书面方式;接收质疑函的部门:业务部;联系人、联系电话:黄伟、****;通讯地址:临沧市****
9.投诉
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二、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组成
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评审方法
1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
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1.2谈判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
11.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7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三、响应文件
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12.2 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3、语言文字
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4、计量单位
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5.2供应商同时参加多个标段(若分标段时)的,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单独成册。
★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
16.1供应商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7、响应文件有效期
17.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7.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18、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18.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交纳到采购人指定的帐户,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18.2、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5)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响应文件的编制
19.1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9.2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9.3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或盖章,要求盖章处应加盖公章,若以“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
19.4响应文件和来往函件均应采用中文书写,计量单位使用中国或国际标准单位。
19.5最后报价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19.6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部分。
19.7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必须清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若副本和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9.8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19.9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包括复印件)、关键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出现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0、报价和报价货币
20.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20.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0.3供应商应依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竞争性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货款、安装调试、技术服务、设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零星耗材、包装装卸、运输保险、检验保管、检测验收以及税收等所有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价。合同一旦签订,此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市场价格等的变化而调整。
20.4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
20.5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20.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单位章)。
21.2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
21.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1.4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响应文件的提交
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将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谈判前开启响应文件。
22.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22.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22.5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采购人拒绝一切电传、电报、传真或非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交。
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2 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谈判
24、谈判小组
24.1谈判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24.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谈判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谈判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24.3谈判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谈判结束之前保密。
24.4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谈判会议的,要向采购人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谈判现场,对谈判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
24.5评审方法: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4.6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
24.7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8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9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谈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24.10谈判小组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24.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除外。
六、成交结果
2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5.1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3采购人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与竞争性谈判公告一致的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3除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7.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6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8、履约保证金
28.1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的金额及形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 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采购人将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9、采购代理服务费
参考《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云建招协(2023)51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按标段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30、谈判文件编制依据
30.1本谈判文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本项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3、其它内容
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采购人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1关于中小企业:
36.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6.1.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6.1.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6.1.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6.1.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6.1.6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6.1.7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6.1.8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6.1.9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6.1.10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6.2关于监狱企业:
36.2.1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36.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6.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6.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6.3.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6.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6.3.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6.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36.4.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36.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36.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6.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36.4.5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6.5其它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委托采购)
(样本)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点击登录查看假期维修维护及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签定的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的其它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
第二条 项目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委托书。
2.2根据甲方要求完成。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并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完成。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3.3竞争性谈判公告、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
第四条 合同内容、服务周期:
4.1合同内容:1标段:管道井维修(对损坏的卫生间管道井及洗漱台下管道井下段进行铝皮包裹处理,卫生间管道井265间,洗漱台下管道井402间。);
2标段:宿舍及卫生间门更换(更换老旧破损宿舍门及卫生间门,宿舍门64扇,卫生间门41扇。)。
4.2服务周期: 日历天。
第五条 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
姓 名: ;
联系电话: 。
甲方对甲方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全权处理本项目的一切事务。
第六条 乙方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联系电话: 。
乙方对乙方代表的授权范围:特别授权。
6.1 乙方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若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须等同或高于原项目负责人。
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6.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乙方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7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7.1合同价款
服务费:¥ 元(大写: 元整)。
注:(1)以上价格为完成本项目的包干总价,项目成果资料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咨询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2)服务费在合同履行期间一律不作调整。
7.2付费方式及时间
(1)付款进度: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乙方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行:
地址:
户名:
账号:
(2)乙方收取服务费后,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7.3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人:
纳税人识别号:
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
地址:
由于乙方更换账户信息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或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有误而造成其未能收到合同价款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之前,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付款方有权拒付款项直至乙方提供符合约定条件的发票为止。若乙方开具虚假、不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约责任
8.1.1 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 / 。
8.1.2 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违约金: / 。
8.2 乙方违约责任
8.2.1 乙方支付甲方的违约金: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2.2 乙方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规定的交付时间,逾期违约金为1000元/天,交付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乙方逾期交付成果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 。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协议双方的合理控制之外的,不能预见的,或即使预见到亦不能以合理的努力避免的,并且发生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后,使任何一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禁止性行政性行为、政府政策因素发生改变或其它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事件。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将该情况通知对方,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提供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文件,此时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互不需要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0.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10.4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0.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本合同所载的联系地址为双方认可的真实有效联系地址,联系地址如发生任何变化,双方均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以及在本合同所涉诉讼案件(如发生)中,以合同所列联系地址作为双方联络的依据和诉讼程序送达地址,合同对方或法院以EMS、挂号邮件等方式信息文件送至本合同所列地址的,即视为有效送达对方。双方在此同意,文件发送方将文件在邮政部门寄出后,以文件接收方在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文件因拒收等原因被退回的,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 称: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 话:
签订日期:
点击登录查看假期维修维护及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
谈判申请文件
供应商: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1
谈判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谈判报价(元) | 小写: 大写: |
合同履行期限 | |
服务地点 | |
备 注 |
注:
1.本表中“谈判报价”应与格式2“谈判申请函”中“谈判报价”一致。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2
谈判申请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 参加谈判,并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谈判文件及采购需求和谈判报价汇总表,谈判报价(大写: ;小写:¥ ),在 交货期 完成。
2、我方已详细审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我方完全理解谈判文件相关要求,并承担对谈判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日期起遵循本谈判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谈判文件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8、(其他补充说明)。
我单位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3-1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格式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②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内部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存款证明。
格式3-3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格式3-4
①提供2024 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②提供2024 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至今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格式3-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
格式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期:
注:
1. 法定代表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交由工作人员现场登记。
2. 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以本单位名义参加。代理人在本项目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 | |
委托代理人姓名: | |
职 务: | |
身份证号码: | |
详 细 地 址: | |
电 话: |
注:
1.委托代理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交由工作人员核验。
2.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6
供应商信息表
(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公司名称 | |||||
公司地址 | |||||
公司性质 | 公司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金 | ||||
注册日期 | 开户银行 | ||||
开户基本账号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
固话 | |||||
联系传真 | 联系邮箱 | ||||
经营范围 | |||||
公司管理体系认证 | (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 | ||||
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 | |||||
如:公司资质、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证)、其它资质。 | |||||
备注 | |||||
说明:
1、公司性质栏填写“国有、集体、私营、三资、个体、其它”,公司类型栏填写“工程、货物(制造商、代理商)、服务”。
2、“公司管理体系认证”处请填写企业通过的质量、职业、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名称,未通过任何管理体系认证请填“无”。
3、“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处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7
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8
其他承诺
(格式自拟)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格式9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1、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谈判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公司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供应商若为中小企业,须按以上要求完整的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不完整或有空缺,则谈判报价不予扣除;3.供应商如不是中小微企业,则《中小企业声明函》可不填写也不用进行签字盖章。
附表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制造商信息;
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或填写的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签章):
日 期:
注:若提供服务的企业为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即可填报声明;否则,可不填报及签章。
监狱企业证明
注:若为监狱企业,须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附件:
最终谈判报价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标段号: |
承诺内容: |
最终谈判报价 小写: 大写: |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
注:此表不需装入响应文件中,请自备2-3份签字、盖章后带到谈判现场备用。
第五章 采购需求
对 265 间卫生间管道井及 402 间洗漱台下管道井的损坏部位进行铝皮包裹处理。
铝皮用料:采用厚度为 1.2 毫米的优质工业纯铝皮,其抗拉强度不低于 110MPa,延伸率不小于 25%。铝皮表面需经阳极氧化处理,氧化膜厚度不小于 10μm,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抗氧化性。
1.卫生间管道井包 1.2 米高铝皮,洗漱台下管道井包 0.8 米高铝皮。铝皮裁剪需精准,误差不超过 ±5 毫米,确保包裹紧密贴合管道井。
2.留设检修口,检修口尺寸为 300mm×300mm,位置设置在便于检修的部位,检修口边缘需进行折边处理,折边宽度为 10-15mm,以增强稳定性。
3.铝皮两侧边固定于两侧墙壁上,固定需平整、牢固,无起翘、脱落现象。
4.对铝皮边缘进行防划伤保护处理,确保飞边处光滑无毛刺,不直接裸露在外。
5.施工前需对管道井内部进行清理,若存在破损、凹陷等情况,需先进行修复处理,确保基层平整、坚实。
6.铝皮安装完成后,需进行整体调平,保证铝皮表面平整,垂直度误差不超过 3 毫米 / 米,水平度误差不超过 2 毫米 / 米。
1.铝皮包裹应牢固可靠,用手轻推铝皮,无明显晃动现象。
2.铝皮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划痕、变形、鼓包等缺陷。
3.检修口开启灵活,关闭后与铝皮表面平整贴合,缝隙不大于 2 毫米。
4.无松动、锈蚀现象,铝皮与墙壁之间无明显缝隙。
5.防划伤保护处理到位,飞边处无毛刺,用手触摸无割手感。
1.施工单位需提供铝皮及相关辅材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资料,确保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本招标要求。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2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铝皮松动、脱落、锈蚀、飞边防护失效等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需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场维修,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1.施工单位需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滑鞋、手套等,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2.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管道井内的管道、线路等设施,如因施工造成损坏,施工单位需承担相应的维修和赔偿责任。
3.施工完成后,需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保持环境整洁。
更换 64 扇老旧破损宿舍门及 41 扇老旧破损卫生间门。
1.整体规格:焊接门规格为 2050mm×900mm,尺寸误差需控制在 ±3mm 以内,确保与门洞匹配。
2.门框:采用 4×4 角钢,厚度为 3.5mm,角钢材质为 Q235B 级钢材,具有材质证明书及出厂检验报告,其屈服强度不低于 235MPa,抗拉强度在 375-500MPa 之间。
3.门芯横担:采用 4×4 方管,厚度为 2.5mm,方管材质同角钢,需进行防锈处理,表面无油污、锈蚀、变形等缺陷。
4.门面:使用厚度为 1.5mm 的铁板,铁板表面需平整光滑,无划痕、凹陷、孔洞等瑕疵,屈服强度不低于 235MPa。
5.配套配件:
锁:防撬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锁体材质为优质锌合金,表面经电镀处理,具有良好的耐磨性和耐腐蚀性,配套 3 把钥匙。
拉手:选用不锈钢材质,厚度不低于 2mm,表面抛光处理,无毛刺,握感舒适,安装牢固。
合叶:采用 304 不锈钢合叶,规格为 4 寸,厚度不低于 3mm,每个合叶配备 4 个 M6 不锈钢螺丝,确保承重性能良好,开关灵活。
6.油漆:采用环保型环氧富锌底漆加聚酯面漆,底漆厚度不低于 60μm,面漆厚度不低于 80μm。喷白漆红字,白漆需为耐候性户外漆,色泽均匀,附着力达到 GB/T 9286-1998 规定的 1 级标准;红字采用耐晒红漆,字体清晰规范,符合学校指定样式。
1.整体规格:白色套装铝合金门,尺寸为 2050mm×800mm,尺寸误差 ±2mm,确保安装精准。
2.材质要求:全铝合金套装门,门框及门芯厚度均为 1.0mm,铝合金牌号为 6063-T5,抗拉强度不低于 160MPa,屈服强度不低于 110MPa,延伸率不小于 8%。表面经电泳涂装处理,涂层厚度不小于 15μm,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耐候性和耐磨性,色泽为纯白色,均匀一致。
3.配件要求:配备优质不锈钢合页、拉手及门锁,合页规格为 3 寸,厚度不低于 2mm;拉手为铝合金材质,与门体颜色一致;门锁为防水型,锁芯防锈,确保在潮湿环境下正常使用。
旧门拆除:拆除老旧破损门时,需小心操作,避免损坏门洞周边墙体、地面及其他设施。拆除后清理门洞内的杂物、浮灰,确保门洞平整、牢固。
门框安装:
宿舍门门框安装时,需与门洞墙体固定牢固,采用膨胀螺栓固定,螺栓间距不大于 600mm,且每侧门框固定点不少于 3 个。门框安装垂直度偏差不大于 3mm / 米,水平度偏差不大于 2mm / 米。
卫生间门门框安装需保证与地面垂直,门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用防水密封胶填充饱满、平整,密封胶需为中性硅酮防水胶,具有良好的粘结性和防水性。
门体安装:
宿舍门门体与门框连接牢固,合页安装位置准确,上下合页中心距门上下端距离为 150-200mm,中间合页(如有)均匀分布。门体安装后,开关灵活,无卡顿、异响,门体与门框间隙均匀,偏差不大于 2mm。
卫生间门门体安装需确保开启顺畅,关闭后与门框贴合紧密,无明显缝隙,具有良好的密封性。
配件安装:锁、拉手、合叶等配件安装位置准确,固定牢固,无松动现象。锁具开启、关闭灵活,锁舌伸缩顺畅;拉手高度符合人体工程学,便于使用。
喷漆处理:宿舍门焊接完成后,需先进行除锈处理,采用喷砂或酸洗方式,除锈等级达到 Sa2.5 级。然后按底漆、面漆顺序喷涂,每道漆喷涂均匀,待前一道漆完全干燥后再喷下一道,确保漆面光滑平整,无流挂、漏喷、气泡、针孔等缺陷。
1.外观质量:
宿舍门表面喷漆均匀光滑,白漆色泽一致,红字清晰美观,无划痕、鼓包、脱落等现象;门体焊接处焊缝平整牢固,无焊渣、虚焊、漏焊等缺陷。
卫生间门表面光滑洁净,无划痕、凹陷、变形等,色泽均匀,无明显色差;拼接处平整严密,无松动。
2.安装质量:
门体安装牢固,用手推门面中部,无明显晃动;垂直度偏差不大于 3mm / 米,水平度偏差不大于 2mm / 米。
开关性能:门体开关灵活,开启角度达到 90°,关闭后无松动,锁具锁紧可靠。
缝隙要求:宿舍门与门框之间的缝隙均匀,最大缝隙不超过 3mm;卫生间门与门框、地面之间的缝隙需进行防水密封处理,确保无渗水现象。
配件质量:所有配件安装牢固,功能完好,防盗锁防盗性能符合要求,合叶转动灵活无异响,拉手手感舒适。
1.投标方需提供门体及所有配件的材质证明、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确保材料符合本招标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2.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3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门体变形、漆面脱落、配件损坏、卫生间门漏水等质量问题,投标方需在接到通知后 24 小时内响应,48 小时内到场维修或更换,相关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1.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需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施工人员佩戴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高空作业时需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坠落事故。
2.喷漆作业需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避免漆雾污染,所用油漆需为环保型,符合 GB 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确保施工后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3.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将拆除的旧门及废弃物全部搬运装车拉走,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宿舍及周边环境整洁。
第六章 谈判程序和方法
谈判程序和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审 查 内 容 | 审 查 标 准 | |
2.1 | 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 | 资格条件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4.1项规定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7.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8.1项规定 | ||
谈判申请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符合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及内容。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为原件。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响应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 ||
谈判内容 | 谈判内容无实质性遗漏 | ||
最后报价 | 最后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 | ||
其它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
2.2 | 谈判、比较与评价 |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后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等,按“谈判程序和方法”中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的规定,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1. 谈判方法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2. 谈判程序
2.1 实质性要求审查
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详见“谈判程序和方法前附表”)。 有一项不符合谈判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谈判、比较与评价环节。当符合实质性要求条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2 谈判、比较与评价
2.2.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
2.2.2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2.2.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2.2.4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2.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将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
2.2.6谈判小组根据各供应商最后报价、响应文件及澄清等,按“谈判程序和方法”中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经谈判小组评审,质量或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予推荐成交。
2.2.7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2.2.8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3 谈判结果
谈判小组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成交候选人,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并编写评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