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梧州市龙圩区浔江右岸(梧州商贸学校段二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广西梧州2025年07月11日
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梧州市龙圩区浔江右岸(梧州商贸学校段二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昶 HW25-07-020)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梧州市龙圩区浔江右岸(梧州商贸学校段二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75 元(含税),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此次信息化建设任务,是为打造梧州市水利信息化体系打下基础,将水利工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远程扩声系统、水位遥测系统、安全监测综合评价系统整合到梧州龙圩区防洪堤达标除险加固工程下小河泵站内的二级站信息化平台,并在平台上实现远程展示、远程运维、远程管控等功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梧州市龙圩区浔江右岸(梧州商贸学校段二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梧州市龙圩区浔江右岸(梧州商贸学校段二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求: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 “信用中国”查询);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7月 11日 00时 00分到 2025年 07月 21日 17时 3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8月 01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8月 01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梧州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梧州市龙圩区浔江右岸(梧州商贸学校段二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此次信息化建设任务,是为打造梧州市水利信息化体系打下基础,将水利工程设施视频监控系统、远程扩声系统、水位遥测系统、安全监测综合评价系统整合到梧州龙圩区防洪堤达标除险加固工程下小河泵站内的二级站信息化平台,并在平台上实现远程展示、远程运维、远程管控等功能。
2.2招标范围:广西主要支流黔浔江治理工程梧州市龙圩区浔江右岸(梧州商贸学校段二期)工程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具体按招标文件及补遗通知等全部内容。
2.3 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龙圩区城区浔江右岸梧州商贸学校。
2.4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后,收到需方下发排产通知(项目进场计划)后主体进场安装完成,其余配套设备于主体进场后 5天内安装完成。
2.5 质保期:自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
2.6招标控制价:¥ ****.75 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通过 “信用中国”查询);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业绩要求: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5年 7月 11日起至 2025年 7月 21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至 12:00,下午 3:00至 5:30)。
4.2 发售地点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时必须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
备齐上述证件(资料)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或以邮件方式提交上述所需资料清晰扫描件,发送到 ****@qq.com 邮箱。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潜在投标人按以下 4.4 要求转账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费后,招标人代理机构发放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经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后以公司名义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茶花园路支行;
银行账号:4**** 5966 6999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于 2025年 8月 1日 08时 30分至 09时 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现场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 8月 1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 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点击登录查看网( http:****/ )上发布。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监督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天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南宁市****
联 系 人: 刘传翠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