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铜梁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申报工作的申请指南
全部类型重庆2025年07月11日
重 庆 市 铜 梁 区 财 政 局
关于做好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申报
工作的申请指南
一、总体原则
(一)2026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工作在补贴对象、补贴依据和程序原则上同2025年一致,补贴标准以市级文件要求为准。
(二)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种粮大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三)种粮大户补贴资金要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不得随意统筹挪用或改变资金使用用途集中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及他人违规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申报补贴面积的基础按下列条款确定。
1.2011年颁发的土地证确权耕地面积。
2.尚未完成2011年土地证确权的耕地按照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并由当地镇(街)出具尚未完成确权的情况说明。
3.凡在2011年土地证确权耕地面积和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确权耕地面积基础上新增耕地申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必须要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与之相对应的耕地证明。
4.其他情况由区****
二、种粮大户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
(一)种粮大户的认定条件
种粮大户,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自然人、法人、专业合作组织或其他组织:
1.在2025年相对集中成片承包耕地或租种耕地(包括代种撂荒地、新开垦未发包耕地)50亩(含50亩)以上,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2种粮食作物)。同一户在同一季种植补贴粮食作物2种以上,其补贴面积按照粮食作物种植地块面积(种植地块不得重复)累计确定(种粮大户补贴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2.独立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统一生产经营管理(包括统一耕作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独自享有产品处置权。
3.按基本种植技术要求规范耕种,不得粗放种植,单产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4.种粮大户单户补贴面积不超过3000亩。
(二)种粮大户补贴面积的核实
1.申报备案及村级审查、公示。种粮大户本人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自愿申报2026年补贴面积(按程序核定的2025年实际种粮面积),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经村社审查认可后由镇(街)统一部署在本村社人口集中地进行村级公示,公示必须按照统一格式印制张贴(附件5),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下同)。公示无异议后经驻村干部审核签字、村委会签署意见后,于****前向耕种所在地的镇街申报,如实填报《重庆市****
申报资料包括:
(1)大户身份证明材料:大户本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2)直补“一卡(折)通”复印件。
(3)纳入申报范围的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承包证复印件,并附土地流转分户明细表。
(4)代种撂荒地的,由镇(街)、村出具种粮证明,新开垦未发包耕地、村社集体机动地种植的,应由镇(街)、村及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
(5)购买农资的证明材料(购买种子、农药、肥料的发票或收据)。
(6)种粮面积100亩以上的种植户还需要提供使用农机的相关证明材料。
(7)种粮所在镇(街)出具的种粮面积核查报告或《重庆市****
2.面积核实及镇级公示。镇(街)收到申报后,须及时集中组织人员,对申请人资格条件和补贴面积进行逐一核实,并按要求在村社人口集中地进行镇(街)、村两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查实审核后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录入、审核、汇总,经镇(街)相关人员及主要领导审核确认后于****前将《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