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头工业园光伏配套工程储能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榆区城发集团光伏发电项目已由连云港市****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城头工业园光伏配套工程储能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城头工业园光伏配套工程储能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户外柜、EMS平台软硬件开发(平台启用后确保光伏系统、储能系统协同联动,含技改并网柜的部分硬件)、电缆沟、电缆敷设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2交货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工业园;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及设备联动; 2.4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质保期: 2年,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8最高投标限价:****.84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9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使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选择。(投标人品牌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推荐品牌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品牌(或厂家) 1 电缆 中京、上上、起帆、远东 2 户外柜 上海申毅洛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驰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复能科技有限公司 备注:(1)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2)投标人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要求,招标人有权针对每一批进场材料随机现场取样送检,如检验结果不合格,投标人需无条件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同时投标人必须按合同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投标人合同履行期间所采用的材料、设备,必须为品牌承诺表中承诺的品牌,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相关材料、设备在本项目中使用。 (3)投标人所供应材料用料及施工质量在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有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4)以上所有材料设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施工、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经营状况、商业信誉和财务信用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至今,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70万元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业绩。 注:(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采购安装供货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并网证明或完工证明(至少甲乙双方盖章签字)。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表明金额、时间、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金额、时间、内容等需要明确的内容,须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价款以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6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等)。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营业执照)、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如参与本次招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4.1评标入围 本招标项目入围方法采用方法一,全部入围,即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4.2评标标准 4.2.1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4.2.2投标报价(100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获取。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要求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上午09时30分。 6.2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时不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投标资料。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5年01月至2025年06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承诺书;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需将上述与资格审查有关的相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所有投标人务必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等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连云港市****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连云港市****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附表: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序号 人员姓名/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杨新利 320xxxxxxxxxxx4859 2 汪保清 320xxxxxxxxxxx4528 3 王雪莹 412xxxxxxxxxxx0927 4 张元祥 320xxxxxxxxxxx5859 5 连云港市致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8585Q 6 连云港金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5663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