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镇安月嫂”产业培育项目采购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陕西商洛2025年07月11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镇安月嫂”产业培育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镇安县 | 公告时间 | **** 17:14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子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商洛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清单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镇安月嫂”产业培育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当事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查询截图);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变更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
(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当事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附网站查询截图);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供应商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的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获取采购文件。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子龙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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