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五化”建设省级示范项目(水源乡标段)
全部类型福建南平2025年07月14日
招标公告 (适用于公开招标)
建瓯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瓯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瓯市****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标段 1 :建瓯市****
2.2 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规模 3000 亩,招标控制价 **** 元(其中 01 吉阳镇标段:招标
控制价为 **** 元;02 水源乡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 元,不可竞争金额 C=185517 元 (吉 阳镇不可竞争金额 C=86318 元;水源乡不可竞争金额 C=99199 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5 最高控制价:**** 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 99199 元 (含暂列金 0 元,暂估价 0 元及其 他项 99199 元);
2.6 标段划分 (如有):共分 2 个标段;标段 1 :建瓯市****
2.7 质量要求: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 验收实施细则》、《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福建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 法》, 以及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下载7 6— 2007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 程》SL1223—2008 标准及现行工程质量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其中田块整治工程必须在 2025 年 10 月 20 日之前完成,否则农户无法耕种造成损失由中标方负责补偿。该项目需在春节前 完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 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和/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 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 16 时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 23 时 (北京时间, 下同) ,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下载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 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s:****/))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https:**** ) 、 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http:****/)、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s:****/))
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17:00。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30000 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瓯宁街道新区****
109 号,
353100
联系人:
电 话:
谢先生,
****,
电子邮箱:
传 真:
****@qq.com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 邮 编:
路 118 号振兴大厦二楼
北侧,
范女士, 电子邮箱:
**** , 传 真:
353100
****@qq.com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建瓯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网 址: | |
联系电话: | **** 、400-998-0000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 建瓯市中环广场三楼 |
联系电话: | 0599-822 5133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瓯宁街道新区****
****
2025 年 07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