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麻醉机、除颤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7月14日
(招标编号: GLZB2025-H-109)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 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麻醉机、除颤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8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点击登录查看麻醉机、除颤仪采购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麻醉机、除颤仪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麻醉机、除颤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B.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 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提供开标日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的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若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六)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现场发售领取。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北京时间****至****,每日9:00--12: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天津市****点击登录查看G区****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天津市****点击登录查看G区****
七、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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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 丁倩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大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9
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