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子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本溪2025年07月14日
项目概况
石桥子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石桥子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4453.04元/年
最高限价:224453.04元/年
采购需求:石桥子街道办事处及便民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保洁、保安、基础设施维护、食堂管理、绿化等)。
合同履行期限:1+1(履约期限为一年,中标人服务质量良好的,可续签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方式:现场/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五、开启
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本溪市****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大连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