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子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的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本溪2025年07月14日
项目概况
石桥子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石桥子街道办事处机关食堂食材供货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以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共同认定的价格或本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s:****。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报价折扣96%。
采购需求:食堂米、面、油、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等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1(履约期限为一年,中标人服务质量良好的,可续签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2025 年7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方式:现场/电子邮件获取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五、开启
时间:****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崔家巷成德家园A区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本溪市****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大连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