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中心数据传输及数据标注数据加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07月14日
本采购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数据传输及数据标注数据加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2.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数据传输及数据标注数据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
①数据接入传输协议扩展数据加工:对原始数据进行清洗、结构化、格式转换等加工处理;加工后的数据需满足后端平台对接要求,并完成数据上传交付。
②轨道交通场景异物入侵多源数据标注加工:完成对视频/图像等数据的标注服务,标注内容符合甲方规范;
③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及服务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
2.3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2.4交货期:****。
2.5采购要求:
交付要求: ①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节点,分批提交加工数据与标注成果; ②附带数据处理说明文档和质量检查记录; ③数据格式应完整、字段准确,可直接用于算法训练或业务调用。
3.1通用资格要求:
3.1.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报价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存款信息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1.3参加询价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报价人近三年内承接的相关业绩至少1个,需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
3.3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所需要的相应的服务资质。
3.4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报价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需提供开标日期前3个月内报价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5报价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经营异常(需提供报价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6报价人未处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处理通报的处罚期内(需提供报价文件递交之日前一周内的查询记录供参考,实际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网站:国铁采购平台(https:****)→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其他有必要提供的文件。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于****至****17时30分前在国铁采购平台完成网上注册并报名或接受邀请(https:****)。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未完成平台报名的报价人不具备报价资格。
4.2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7时0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按规定递交标书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5.报价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文件方式为邮寄(留取必要的邮件在途时间),收件地址:北京市****
报价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0份,电子文档(U盘,须为盖章后的正本彩色扫描PDF版本。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根据实际情况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后开启报价文件,地点北京市****
7.报价文件的评审
7.1投标人具有围标、窜标的情形,主要包括:
7.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雷同;
7.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由同一投标人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具有明显痕迹,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法定代表人签字为同一人笔迹等。
7.1.3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互相参股、投资、担任公司主要人员或其他能够认定为关联关系的情形。
7.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或由同一投标人邮寄、送达。
7.2投标人未提供招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的资料;
7.3应授权而未授权,缺少授权委托书;
7.4提供的业绩与招标项目无关联性;
7.5投标文件须全部加盖公章;
7.6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出现明显错误;
7.7投标文件未装订、复印件模糊不清。
采购人于开启报价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发布评审结果。报价文件评审需满足询价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为此次供应商。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上发布。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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