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SW-GX-2025-2996]光水运营环保(随州)有限公司液态氧询价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随州2025年07月17日
询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因建设/经营需要,现对液氧药剂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具体公告事宜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液氧药剂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
1、项目规模:招标人根据实际生产需要选择投加药剂品类及其投加量,不对实际使用量做任何承诺。本次招标预估用量详见附件二:供货范围及技术规范。每次接到招标人供货需求通知,2 日历天(48 小时)内将药剂运送至指定地点。
2、液氧技术指标符合《工业氧》(GB/T 3863-2008),主要技术指标:氧含量≥99.5%,无游离水,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二,最终供货量以合同期内招标方实际使用量为准。
投标人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变化,截止至有效期 2026 年 02 月 07 日内价格(不含税价格)固定不变,不予调整。报价包括招标人因投标人履行合同而应支付投标人的一切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药剂费、运杂费(含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人员及货物保险费、过磅费)、各种税费、技术服务费(含技术资料费)、第三方检测费等一切费用]。
所供液氧药剂严禁对污水处理微生物有毒有害成分(如重金属、有毒害性大分子有机物等)超标,严禁出现影响药剂使用安全的因素(药剂本身具有的已知特殊属性除外)。严禁含有人工或仪器设备检测污水指标时,因遮蔽、掩盖等干扰因素影响检测精确度和准确度的成分。
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6 年 2 月 7 日)签订时,含试用期 2 个月,试用期合格,双方延续执行合同;若试用期不合格,试用期期间合同终止,按合同有关条款追究相应责任。
实用性测试:本合同包含实用性测试期(生产线测试),自签收第一次到货验收单之日起 2 个月;实用性测试期质量、验收、费用支付等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实用性测试期内,招标人进一步开展生产性实用试验,评估药剂的质量、实用效果及性能指标,结合实用性测试期期间生产工况开展使用效果综合评估,确认药剂单耗的合理性;具体实用性测试方案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测试结果由双方确认,投标人有异议,但无依据支持的,以招标人意见为准。经招标人综合评估后,确定其实用性测试是否合格。测试合格的,招标人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对应的药剂款,双方延续执行合同;若测试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对应的药剂款,并有权解除本合同,按相关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条款追究投标人相应责任。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响应人收到本公告后,请登录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下载光大环境投标管家报名参与本次询价,并下载电子版询价文件。
六、资质要求:
1、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2)投标人应提供所投产品近一年内具有 CMA 标识的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液氧药剂检验报告(检测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二的主要质量技术指标要求);如国家有相关强制性规定的,投标人须满足所有相关强制性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商的(投标人生产产品,不接受委托加工、代理销售或调货),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制造商的,需提供代理经销药剂的代理销售合同或授权销售书,并提供其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的生产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生产制造商生产能力证明,提供实际产能证明资料(主要生产设施现场照片、生产组织方式(如何生产、生产原料、工艺及反应时间等)、实际产量说明等),产能规模不少于 1100吨/年;
(5)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需提供运输资质及运输协议、运输单位《营业执照》、运输单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投标人须有质量品质管控及化验检测方案,并具备质量品质管控能力及出厂检测报告指标检测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设施、对应的检测人员、检测指标、检测设备及检测方法等。如投标人不具备自有实验室,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检测,须提供委托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相关设施条件;
(7)投标人应承诺具备应急供货能力必须达到投标的“月保证供货量”的 1.5倍以上,并保障必要的调峰能力以确保项目药剂的需要。(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2个液氧药剂已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合同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合同年度供货量不少于 220吨,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7月 24日 10时 00分,逾期不予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在光大环境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管家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随州****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箱:****@ebwater.com
九、监督邮箱及电话:
监督邮箱:****@cebenvironment.com.cn
监督电话:****
2025年 07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