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大寨路商业服务用房公开电子竞租招标公告(原标题:广安市广安区大寨路商业服务用房公开电子竞租)
全部类型四川广安2025年08月19日
广安市****
公开电子竞租竞价公告
经广安市国资委批准,点击登录查看对“广安市****”进行公开电子竞价,本次交易依托点击登录查看国有产权电子竞价平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AGYCQ2025- 18 号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竞价时间、起始价及保证金:
| 编号 | 资产及所处位置 | 门牌号 | 面积(m2) | 起始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万元) | 竞租时间 2025.8.29 |
| 1 | 广安市**** | 1号1幢101 | 697.31 | 265607 | 10 | 14:30-15:30 |
| 2 | 广安市**** | 1号1幢201 | 555 | |||
| 3 | 广安市**** | 1号1幢301 | 70 |
注:1.成交价为第1年租金价格。租期5年,第2年起租金逐年递增5%。
2.以上标的为整体出租,承租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禁止从事有毒有害、污染环境等不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经营活动。
3.经营所需水、电、气等上户手续办理及费用,隔墙及安装管道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承租方应当依法取得工商、税务、消防、卫生等必备证照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将承租标的转租或分割经营。
6.承租方应与标的所在区域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承租方自竞价起至经营、退租全过程,应对上述物业管理要求充分认可。因承租方原因拖欠物业管理费用、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等,相关后果概由承租方负责。
7.上述竞租资产以现状交付。凡参与竞租者,视为已实地查看、已考虑相关成本并接受竞租资产现状。
其他事宜特别说明:
三、交易方式:公开电子竞价。
四、竞价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竞价人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竞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用。
签订合同前业主单位须对竞得人提供上述申请条件的材料进行审核,若资质条件不符合,对该竞价人该次竞价行为作无效处理,并对该竞价人作出没收竞价保证金处罚,同时竞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成交方式:满足本次竞价文件要求的相关条件且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竞得人(网上竞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不得撤回)。
六、本项目未设置优先权(详见竞价须知)。
七、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展示,由竞价人自行前往查勘,资产详情及展示地点见第三章。
八、报名、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
(一)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时间:****至2025年8 月28日17:00。
(二)竞价人登陆“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进入“投标登录”模块。竞价人在竞价前请仔细阅读“广安市国有产权竞价人员操作手册1.0”,按照手册步骤进行相关业务(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
(三)注册后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时间截止日前缴纳竞价保证金。报名后,在“保证金支付”查看报名相应标的物的虚拟子账号,竞价人将保证金转入至对应标的物的虚拟子账号即可,汇款用途须注明“国有产权竞价保证金”。
(四)每宗标的物每次交易均产生新的虚拟子账号,以下几种情况将视为缴纳保证金无效:
1.一笔竞价保证金分多次缴纳;
2.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超过或少于规定金额;
3.漏交或误交;
4.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晚于报名截止时间;
5.法人(自然人)保证金没有通过基本(本人)账户缴纳;
6.缴纳的保证金与对应标的物虚拟子账号不一致。
九、联系方式及其它:
业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826-****
联系地址:广安市****
竞价平台技术咨询:****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本次招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登录查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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