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2025年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全部类型吉林2025年08月25日
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80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生物质颗粒燃料 3000吨,生物质颗粒(主体为稻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响应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8月 25日 08时 00分到 2025年 09月 01日 18时 00分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领取,过期不可再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9月 05日 09时 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9月 05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 09月 05日 9时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生物质燃料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需求 | 生物质颗粒燃料 3000吨,生物质颗粒(主体为稻壳) |
| 采购预算 | 180万元 |
| 最高限价 | 180万元 |
| 供货要求 | 乙方分批供货,供货周期六个月。因左家所区存放场地有限,采用按需供货模式:左家所区管理处提出需求后,供货方每周送货一次,每次不少于 100吨,将燃料送至指定地点 |
| 供货地点 | 吉林市**** |
| 质量要求 | 燃料需满足热值≥3250Kca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将查询资料附入响应文件中。对未按规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三、获取磋商文件
| 时间 | 2025年 8月 25日至 2025年 9月 1日,每天上午 8时至 11时 30分,下午 13时 00分至 18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 |
| 方式 | 邮箱报名领取,过期不可再领取 |
| 售价 | 磋商文件 2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
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 (2)法人授权委托书; |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 |
招标代理机构对审核通过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及报名费收款码,确认参加投标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填写完成后的有效报名登记表原件扫描件回传至投标报名指定邮箱(****@qq.com),未按要求填写及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报名登记表均按报名无效处理,请供应商注意相关风险。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 | 2025年 09月 05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长春市**** |
五、开启
| 时间 | 2025年 09月 05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长春市****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 系 人:梁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宇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 系 人:梁宇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信息来源: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biddingBulletin/****/e475c65a745e4dc98bdcf64105ab8c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