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遴选的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5年08月26日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5〕20号)和《宜春市****点击登录查看向社会公开遴选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承担培育任务的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 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承担实践教学环节的机构应当具有满足培育主题要求 的场地、设施设备、实践师资等条件。
6.培育机构负责建立培训班管理制度、制定开班计划、遴选培育对象、设置培训课程、委派或聘请授课师资、优选培育教材、落实培育任务、建立培育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指定专人负责培训班组织实施,接受质量监管和核验评价。培育机构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的部分环节委托给 其他机构实施的,应与该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委托内容、质量要求、完成期限等,并对培育效果负责。
二、申报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机构自愿向点击登录查看申报。点击登录查看将组织人员对上报的培训机构进行核查,并进行公示。遴选确定后上报宜春市****
三、申报时间
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17:30前)向高安市农业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科技教育股(CDE大楼E座1310办公室)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高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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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推荐申报表
| 机构名称 | 所属部门 | |||
| 法人代表 | 单位类型 | |||
| 单位地址 | 联系电话 | |||
| 一、培育机构情况: (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及培训场所等设施设备条件,以及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 | ||||
| 二、实训基地情况: | ||||
| 三、有关证明材料: (培育机构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教学场所和设施图片,师资力量等证明材料。实训基地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证明材料。有关材料复印件请附后。) | ||||
| 县(市****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此表一式三份,填写不下的内容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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