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湘1026破5号债权人会议招标公告(原标题:(2025)湘1026破5号债权人会议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郴州2025年09月11日
湖南省汝城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于****根据汝城县南方机电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汝城县博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经竞选方式指定了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汝城县博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汝城县博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应当在****前向管理人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交付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汝城县博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前,向管理人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地址:湖南省郴州市****点击登录查看****、欧文敏****)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债权申报书及有关证据材料。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汝城县博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上午9:00在汝城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指派函。
汝城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