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统一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5年09月29日
发布时间 : ****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永道财采计[2025]00088号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委托代理编号:HNZC-2025DX-KJ-0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道县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统一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包名 | 更正项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第一包 | 采购文件 | 原内容: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3年; | 更正为: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1-3年;(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
| 第二包 | 采购文件 | 原内容: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3年; | 更正为: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1-3年;(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
| 第三包 | 采购文件 | 原内容: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3年; | 更正为: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1-3年;(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
| 第四包 | 采购文件 | 原内容: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3年; | 更正为: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1-3年;(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
| 第五包 | 采购文件 | 原内容: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3年; | 更正为: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1-3年;(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
| 第六包 | 采购文件 | 原内容: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3年; | 更正为:由县教育局下发终止供货合同书面通知,学校与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将供应商直接纳入系统配送失信供应商名单,禁止进入时限为1-3年;(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
| 第三包 | 采购文件(经营场地和冷藏设备) | 原内容: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存储仓库:面积200 ㎡(含)以上的计5分;面积在100㎡(含)-200㎡的计3分;面积在 100㎡以下的计1分;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存储仓库有冷库或保鲜库:50m3及以上计5分;20m3(含)-50m3的计3分。注:(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仓库(含冷库或保鲜库)的实景图片,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关于存储仓库(含冷库或保鲜库):若为自有仓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若采取租赁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租赁方的产权证明扫描件,且仓库面积须在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中明确体现;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更正为: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存储仓库:面积200 ㎡(含)以上的计5分;面积在100㎡(含)-200㎡的计3分;面积在 100㎡以下的计1分;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存储仓库有冷库或保鲜库:50m3及以上计5分;20m3(含)-50m3的计3分。注:1、存储仓库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存储仓库的实景图片,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未提供不计分;(2)关于存储仓库:若为自有仓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若采取租赁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租赁方的产权证明扫描件,且仓库面积须在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中明确体现;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2、冷库或保鲜库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具有冷库或保鲜库的,应提供相关实景图片并提供相关容积数据证明材料。(2)具有冷库或保鲜库的:若为自有,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若采取租赁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租赁方的产权证明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 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
| 第四包 | 采购文件(经营场地和冷藏设备) | 原内容: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存储仓库:面积200 ㎡(含)以上的计5分;面积在100㎡(含)-200㎡的计3分;面积在 100㎡以下的计1分;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存储仓库有冷库或保鲜库:50m3及以上计5分;20m3(含)-50m3的计3分。注:(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仓库(含冷库或保鲜库)的实景图片,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2)关于存储仓库(含冷库或保鲜库):若为自有仓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若采取租赁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租赁方的产权证明扫描件,且仓库面积须在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中明确体现;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 更正为: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存储仓库:面积200 ㎡(含)以上的计5分;面积在100㎡(含)-200㎡的计3分;面积在 100㎡以下的计1分;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存储仓库有冷库或保鲜库:50m3及以上计5分;20m3(含)-50m3的计3分。注:1、存储仓库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存储仓库的实景图片,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未提供不计分;(2)关于存储仓库:若为自有仓库,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若采取租赁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租赁方的产权证明扫描件,且仓库面积须在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中明确体现;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 2、冷库或保鲜库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为:(1)具有冷库或保鲜库的,应提供相关实景图片并提供相关容积数据证明材料。(2)具有冷库或保鲜库的:若为自有,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产权证明;若采取租赁方式,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租赁方的产权证明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 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不计分。(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
| 第六包 | 特殊资格条件 | 原内容: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更正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本包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的入围供应商仅适用鲜湿粉面、新鲜包子馒头的二次竞价)(具体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
更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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