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提升机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部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天津2025年09月30日
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提升机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部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CP-2025-H-5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提升机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部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783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提升机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部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提升机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部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开高教科创园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提升机诉讼服务中心改造部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
(3)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500,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序号 | 政策内容 |
| 1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 2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
| 3 |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提供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
| 4 |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
| 5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 |
| 6 |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
联系人:田宇然、刘朝蓉、徐明辉、刘金玲
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专用
01154
田宇达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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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天津
司
公司
章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