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农业科学院关于遴选招标代理服务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0月14日
因项目建设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恩施州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内控制度,拟以比价方式遴选3家招标代理服务公司服务我院项目。现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参与竞价。
一、服务商资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1000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恩施州农科院相关项目涉及的招标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拟定、公告发布、协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工作。在服务过程中及时拟定招标文件,保证招标文件的合法合规,评标过程做好协调,保持公平公正。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重新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止。
四、采购限价及报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计费为最高限价,报价时参照该计费标准的折扣百分比例进行报价,比例在0-100%之间。
五、成交评定原则
供应商须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报价表见附件1),确定3家报价比例最低的供应商进入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库,涉及招标代理服务时将随机选用;若报价比例相同,则抽签决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价文件组成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授权委托书;
2.≧1000万元的招标代理服务业绩;
3. 报价表;
4. 投标人须书面作出服务承诺(需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注意:以上文件均需加盖报价单位鲜章,严格密封。
七、报价文件提交及评定
1.报价截止及确认时间:****09:30。
2.递交地点:恩施市****A109室。
3. 项目办组织人员在报价确认时间当天内拆封报价文件,并将结果通知各供应商联系人,同时在农科院官网公示遴选结果。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恩施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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