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坪镇麂子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恩施2025年10月25日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白杨坪镇麂子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白杨坪镇麂子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95160.96元
5.最高限价:295160.96元
6.采购需求:白杨坪镇麂子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路灯和广场硬化(具体实施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45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正常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技术、人员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要求的能力。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同时在其他在施建项目中任职。
(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
(4)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cn )等网站中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期内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鲜章);
(5)供应商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08:3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3.方式:(方式1)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加盖鲜章现场获取;(方式2)供应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获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资料一套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整理成文档传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否则不予受理),发送成功后(30分钟内)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文件获取事宜,未经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的单位视为无效。潜在申请人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申请人承担,逾期概不受理。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五、开启
1.时间:****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本次磋商公告发布媒体:点击登录查看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es.gov.cn/xxgk/dfbmptlj/xz/bypz/fdzdgknr/zbcg/上发布。
4.质疑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2)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4)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的,将视其为同意,并不在中标结果出来后受理因采购文件引起的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恩施市松树坪碧桂园二期剑桥郡12栋1单元302室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