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楚雄分公司2026年至2028年南华县龙川镇龙山路商铺租赁项目_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楚雄2025年11月01日
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楚雄分公司2026年至2028年南华县****
铺租赁项目_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云南公司楚雄分公司2026年至2028年南华县****铺项目(项目编 号:****),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由采购人 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能力且满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 前来报名。
一、采购说明
1.采购内容:计划租赁商铺位于南华县****1月1日至****,租赁期3年。 2.预计合同执行时间:****至****,租赁期3年。 3.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不含税金额452,988.00元。 4.是否为框架采购:否。5.预估税率:5%。 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限价详见《商务报价 表》)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房屋租赁 |
房屋租赁 |
项 |
1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营业执照 或其他组织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 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人若为一般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 记表;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c.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扫描件;d.注册地 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屏;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应答人若为小规模纳税人,需按照以下方式的任意一种提供证明材料:a.承诺在结算付款时开具(含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b.提供应答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代开)的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提供 承诺书。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 (2)财 产被重组、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且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3)被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在执行期内; (4)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被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公告在同类项目列入 禁止合作期的。(同类项目包含:房屋租赁) 存在以上情形的,判定资格审核不合格。 5、法定代 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不得同 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采购包应答。出具《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满足项目的租赁区位要求:租 赁位置和面积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7、出租物产权清晰,具有独立产权或合法出租权(需提供产 权证明文件或有效的合法出租权相关证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本项目询比文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请有意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于****18时00分至 ****18时00分与采购人联系,在本公告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将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发 送至****@139.com邮箱,获取询价文件。逾期发送报名资料的供应商不予受理。请发送报名 文件时以公司名称命名,并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 3.2 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
(¥0.00)。 3.3 应答文件的递交 3.3.1 本项目为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电子应答文件拷贝至 U盘一份)。 3.3.2 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15时00分。 3.3.3应答文件 递交地点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唱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 理人可准时参加。 3.3.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3.3.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 3.3.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 购文件的应答人。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应 答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标等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