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中海福陆-珠海场地1#滑道新增承台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全部类型广东珠海2025年11月03日
公告详情
海油工程-中海福陆-珠海场地1#滑道新增承台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中海福陆-珠海场地1#滑道新增承台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中海福陆-珠海场地1#滑道新增承台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中海福陆-珠海场地1#滑道新增承台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127日历天(以监理方正式下发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 珠海场地1#滑道新增承台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应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aqscxkz/qyaqscxkz.html)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合同的滑道建设工程或码头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的竣(完)工验收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和2)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合同金额、工程内容(滑道建设工程或码头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业绩合同甲方签署或盖章的:竣(完)工验收合格证明或竣(完)工结算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工程竣(完)工验收的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竣(完)工验收的证明材料,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若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年度协议包含:单价协议合同、框架协议合同、费率协议合同)。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四、其他要求:(1)信息公开:投标人务必确保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中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业绩内容一致。未按要求在开标环节“资质”、“业绩”中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在开标环节,投标人应确认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是否与投标文件中一致。如不一致,投标人可在开标页面对话框工具中补充开标环节未公示但投标文件中已提供的资质、业绩,上述投标人补充公开的信息视同满足信息公开要求。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投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4.定标策略: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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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受理人:赵志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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