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全部类型海南儋州2025年11月05日
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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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5年11月
目 录
项目概况
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
1、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最高限价:¥1,728,056.81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细化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1)供应商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3.方式:携以下资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磋商响应保证金为:本项目不收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五、开启
1.时间:****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http:****://www.hntba.com/)。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海南省儋州市****云月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陈工、朱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2.1 | 项目名称 | 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
| 2.3 | 采购人 |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
| 2.4 | 代理机构 |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陈工 电 话:**** |
| 2.5 | 招标控制价 | ¥1,728,056.81元 |
| 2.6 | 投资模式 | 财政资金 |
| 2.7 | 供应商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细化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11)供应商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4、根据《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可兼任)、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质量员1名(可兼任)、劳资专管员1名(可兼任)、资料员1名(可兼任)、机械管理员1名(可兼任)。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6)劳资专管员:如已展开劳资专管员岗位培训的地区并已获取劳资专管员岗位证书,提供岗位相关证书;未展开劳资专管员岗位培训的地区或未获取劳资专管员岗位证书,只需提供该岗位人员身份证、供应商自行出具的岗位任命书。(格式自拟) 8)机械管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 |
| 6.1 | 采购人书面 澄清的时间 | 响应截止时间前5日 |
| 7.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考察集中地点: |
| 9.1 | 是否接受 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 | 响应有效期 | 从磋商截止之日起计算的90天 |
| 15.1 | 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 | 响应文件一式叁份,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另提供电子版一份(U盘提交,须为签署盖章后的PDF格式和WORD格式) |
| 15.2 | 签字或盖章 要求 | 1.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易于辨认并按磋商文件给定格式签字或盖章,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纸质响应文件应加盖骑缝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 3.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签字盖章不一致的地方,以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为准。 4.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
| 16.1 | 封面上写明 |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在****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
| 17.1 | 递交响应 文件地点 | 同竞争性磋商公告一致 |
| 20.1 | 磋商小组 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2/3。 |
| 20.2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25.3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 成交人 |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 |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担保形式:由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担保保证人应是在省内注册或设有分支机构并有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工程担保公司)。 履约担保期限:自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结算审计为止。 | |
| /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按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70%向中标(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叁佰贰拾伍元整(小写:¥18325.00元),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海口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帐 户:******** 备注:****采购代理服务费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含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本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中介服务、租赁经营等)。 |
| 本项目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 ||
说明和释义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活动。
1.2本采购活动及结果受中国法律的制约和保护。
2采购说明
2.1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招标控制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投资模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但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磋商授权委托
3.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表人处理磋商事务。
3.2委托代表人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委托代表人的代理权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委托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符合格式要求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的全部费用。
5磋商文件的构成
5.1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供应商须知;
(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
(五)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六)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和正确理解磋商文件中陈述的所有事项,遵循格式文件的规定和签署要求。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澄清或者修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1现场考察和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2响应文件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部分内容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应当附有该文字的中文译本。供应商承担未附中文译本或中文译本不准确而引起不利后果。
9联合体
9.1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
10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响应文件
10.1.1磋商报价(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0.1.2商务响应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0.1.3技术响应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0.1.4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1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1.1响应文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统一格式顺序编写。要求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制作详细的目录(包括页码的编制),为评审时查询作索引。
12磋商报价
12.1响应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2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工程施工费、材料费、相关服务费及税费等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
12.3响应报价不得高于该工程的最高限价,磋商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编制的清单报价,之后的报价为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合格后由磋商小组分别组织供应商进行的报价,磋商结果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准。
12.4第二次报价,由供应商以经评审合格的第一次报价为基准值,第二次报价可以和第一次报价相同但不能高于第一次报价。
12.5开标时报价函须再单独密封一份,否则将拒收响应文件。
13磋商保证金
13.1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必要条件,具体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3.2保证金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形式,保证金到账(或提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银行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注明汇款单位及所参与磋商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以简写,如有分包,则同时注明包号),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户 名:点击登录查看海口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帐 户:********
13.3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须携带银行保函原件至文件开启现场递交给代理机构。
13.4供应商应注意转账时间和银行间转账资金在途时间,为避免在截止时间前不能及时到账而造成其投标无效的,建议供应商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支付手续。
13.5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可不采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采购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机构,参加开标会议时需携带银行保函原件至开标会议现场提交给代理机构。
13.6保证金的退还
13.6.1供应商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13.6.2未中选成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3.6.3中选成交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3.6.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章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旦在整个磋商采购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上报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7)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4.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90天,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如成交,有效期延长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协商应当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拒绝接受延长有效期要求的供应商,其磋商将被拒绝,磋商保证金将被退还。
15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固定装订。另提供电子版一份(U盘提交,须为签署盖章后的PDF格式和WORD格式)。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左侧方式固定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每份响应文件均在封面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正本”和“副本”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响应文件正本中,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U盘拷贝。
15.3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和加盖供应商公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响应文件可能视为无效响应。
15.4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5.5传真或电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说明: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与对应的响应文件正本内容必须一致。其载体必须是可以被读取的U盘。电子版响应文件提交后不予退还。
16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记
16.l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专用袋(箱)中,电子版文件(U盘)另分别单独密封,并在专用袋(箱)上标明“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封口处密封条密封加盖骑缝章。专用袋(箱)正面封面应严格按照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密封。
16.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7截止时间
17.1响应文件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
17.2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供应商不得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不得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否则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8.2响应文件提交后,均不予退还。
19磋商文件的送达
19.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9.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9.3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磋商仪式。磋商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必须参加磋商仪式。
20磋商小组
20.1磋商小组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2评审方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磋商方式和内容
21.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顺序分别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1.2磋商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响应情况、服务内容标准与承诺、合同条件、采购要求的优化建议等。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的实际情况决定磋商的轮次,但最多不能超过两轮磋商。
21.4供应商在磋商中作出的承诺,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磋商内容的保密
22.1磋商后,至正式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等,都不能向供应商或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其磋商资格被取消。
23对响应文件的评审
23.1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见第五部分
24确认成交结果
24.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1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是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5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25.1磋商小组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排序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
25.2磋商小组有权按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定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25.3采购人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采购人应当把合同授予磋商小组推荐的第一顺序成交候选人。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26.2确认成交供应商之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候选人诚信履约的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考察、要求成交候选人作出履约承诺或担保等。如果发现成交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在响应文件中有故意隐瞒或虚报的情节,在以往的成交项目中有不诚信履约的情形,不能按采购人要求作出相应的履约承诺或担保等,采购人有权否决其成交资格,按顺序确定排名随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27成交通知
27.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应当规定签署合同的日期和地点。
27.2成交通知书的送达方式,包括传真、快递、电子邮件和委托代理人领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选用其中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
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47采购代理机构没有对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27.48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3日内,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7.49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27.48项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28签订合同
28.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28.2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或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8.3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8.4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资格后,采购人有权按磋商小组推荐的顺序确定备选成交候选人成交并与之签订合同。所有被确定成交的候选供应商均放弃成交或被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重新采购。
28.5成交供应商拒签合同或放弃成交是违约行为,应当依法赔偿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28.6前款所称“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是指顺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格高于违约人成交价格的高出部分。
28.7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为依据。
28.8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9履约保证金
29.1成交供应商须提交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9.2成交供应商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内容,否则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9.3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所有义务后,由采购人凭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0验收
30.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条件进行验收。
30.2采购人可以独立邀请第三方参与验收。验收出现争议时,成交供应商可以与采购人协商共同邀请第三方参与验收。
31询问
31.1供应商对本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1.2询问应当用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31.3对询问的答复,将依据是否是重要的共性问题,决定是否同时告知其他供应商。
32质疑
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或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书必须由提出质疑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2.3质疑应当用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送达。信函的邮发地必须是供应商的注册地;发出传真的号码和发出邮件的邮箱必须是供应商以网站或其他形式公布的号码及邮箱。
32.4不符合本章第32.1、32.2和32.3款规定的质疑是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32.5对于供应商的有效质疑,我们将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的规定及时予以答复。
32.6供应商应当慎重使用质疑的权利。属于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产生一般疑问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法第52条的规定提出询问,本代理机构有义务及时作出答复。
33投诉
33.1供应商对质疑事项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得到答复的,可以依法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33.2供应商的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34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35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拒不遵守磋商纪律,故意扰乱磋商会场秩序或其他无理取闹行为;不得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不得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36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规定之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7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38政策功能
38.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第二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38.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8.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8.4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8.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3、建设地点:儋州市****
4、建设内容:人工拆除硬化地板、砖砌体、铁皮房、钢结构雨棚、金属门窗等以及建筑垃圾外运。
5、预算金额:172.805681万元。
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
本工程涉及对消防通道内违规建设的围墙、硬化地板、私自加建的铁皮房屋进行人工拆除,恢复消防通道的畅通性。拆除施工需遵循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确保施工过程不对周边建筑和居民生活造成过度影响。
(一)技术准备
1.对拆除区域进行详细勘察,明确围墙、硬化地板的结构类型(如砖混围墙、混凝土硬化地板)、厚度,以及铁皮房屋的结构形式、连接方式等。
2.编制详细的施工技术交底文件,明确各施工环节的操作要点、安全注意事项等,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内容。
(二)人员准备
1.组建拆除施工队伍,包括破碎作业人员、运输作业人员、切割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所有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2.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根据工程量大小合理安排人员数量,确保施工进度。
(三)机械材料准备
1.破碎设备:准备合适型号的手持破碎锤,确保其性能良好,能有效破碎砖石围墙和混凝土硬化地板。
2.运输设备:准备两轮斗车若干辆,用于巷内转运拆除产生的石砖及混凝土;巷外使用铲车进行装车,然后运输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地。
3.切割设备:准备金属切割机,用于铁皮房屋的切割作业,同时配备相应的切割片,结构使用热切割,切割过程中准备灭火器及专人看管预防发生火灾。
4.安全防护用品: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护目镜等安全防护用品,拆除过程中对施工范围使用警戒线对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一)铁皮房屋拆除(切割作业)
1.断电与清理:先切断铁皮房屋内的电源,清理房屋内的杂物,确保施工区域无障碍物。
2.切割作业:使用金属切割机对铁皮房屋的钢结构框架、铁皮板材进行切割。切割时,施工人员需佩戴护目镜,确保切割片与被切割物垂直,缓慢匀速切割,避免切割片过热或崩裂。切割后的铁皮构件应及时搬运至指定堆放点,避免占用消防通道。
(二)围墙拆除(破碎锤作业)
1.警戒防护:在围墙拆除区域周边设置警示牌及专人看管,提醒过往人员和车辆注意安全,施工过程中预防非施工人员靠近。
2.破碎作业:使用破碎锤对围墙进行破碎。从围墙顶部开始,逐步向下破碎,对于砖混结构的围墙,要注意破碎的力度,避免对周边建筑基础造成影响。破碎后的砖石、混凝土块等渣土应及时清理至两轮斗车内。
(三)硬化地板拆除(破碎锤作业)
1.标记拆除范围:明确硬化地板的拆除范围,避免破坏周边的地面结构。
2.破碎作业:使用破碎锤对硬化地板进行破碎,根据地板的厚度和强度,调整破碎锤的打击力度和频率。破碎后的混凝土渣土用两轮斗车运至指定的临时堆放点。
(四)渣土外运
1.两轮斗车运输:将临时堆放点的渣土用两轮斗车转运至大型渣土车停靠点。运输过程中,要确保斗车装载适量,避免渣土洒落。
2.大型渣土车运输:将两轮斗车转运来的渣土装入大型渣土车,按照既定的运输路线运至消纳场地。渣土车出场前,要对车身进行清洗,避免带泥上路。
1.拆除施工过程中,要确保拆除彻底,不得残留影响消防通道功能的建筑构件和渣土。
2.对于破碎后的渣土,要分类整理(如砖石、混凝土、金属等),便于后续的资源回收或消纳。
1.安全管理
(1)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2) 破碎锤、切割机等机械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3)施工现场设置专人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渣土要及时清运,不得长时间堆放。
(2) 施工过程中要尽量降低噪音和粉尘污染,对产生的粉尘可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
(3)与周边居民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产生纠纷。
1、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后按预付款30%(2)项目进度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同编号:
(此合同为格式合同,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合同为准)
项目劳务委托协议
施 工 合 同
项目名称: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甲 方:
乙 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椰林湖生态治理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程
工程地点:儋州市****。
工程内容:人工拆除硬化地板、砖砌体、铁皮房、钢结构雨棚、金属门窗等以及建筑垃圾外运等。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内容、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验收合格。
2.承包内容范围:施工内容实行总承包。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包含节假日),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经甲方同意可延长工期。
第四条 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含税):xxxxx(¥:xxxx元)。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需根据甲方的要求,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进行调整和优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调试和验收等,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1.根据实际施工的工程量为结算依据,以甲方审核的工程造价金额作为本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
2.合同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内容处理方式。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工程变更导致合同范围以外的工程内容增加,乙方需在变更签证项目实施前将预算报甲方审定,根据甲方的要求,将变更签证项目的详细内容、数量、单价及总价等资料准备齐全,提交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变更签证项目资料后2-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完毕后给予乙方书面确认意见。
双方应就超出部分的费用承担方、支付方式等事宜进行协商,实行双方现场签证,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并送审,结算总价=项目清单审核价+增加项目审核价-减少项目审核价。若变更总造价导致结算审计结果超出合同价的,双方需要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履约担保
乙方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担保金额: 合同价的5% 。
担保期限: 开工至竣工结算完 。
工程预付款
施工合同签订后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人民币xxxx(¥:xxx元)
三、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甲方审核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待审计处完成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计金额的100%,。乙方应在甲方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按甲方要求提供合法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包括乙方在完成本合同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安装、运输、仓储保管费,安全文明生产费、调试测试费,建筑垃圾清理及外运费、竣工图纸编制费、成品保护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完工检测费、水电费、措施费、管理费、规费、保险、办公用房及材料堆放场地租赁费,以及为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其它费用。
3.实际完成工程量以双方现场代表验收确认工程量为准。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提前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开工前将水、电线路接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2.负责开工前完成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
3.负责开工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的资料;
4.负责开工前完成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
5.负责开工前现场交验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
6.负责开工7天前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乙方对施工图及相关施工事项有异议的应在图纸会审结束后2天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对施工图纸确认的施工范围没有异议。
7.签发开工通知书。
8.有义务将相关使用单位(部门)或是巡查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告知乙方,方便乙方的后续施工。
乙方的责任、义务:
1.负责每月25日前报送上月工程量月报表,当月施工进度计划,有关情况说明;
2.负责在施工期间承担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安全保卫工作,施工场地夜间施工照明的灯光设置和管理。乙方应当文明施工,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若因乙方原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乙方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及法律责任。
3.负责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项目成品保护,其保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文明施工;符合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保证保质保量、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竣工验收前清理施工场地,恢复因施工损坏设施;
6.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经营且对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内容具有相应资质条件。
7.乙方严格按有关要求组织施工,保证设备、材料、施工工艺、质量符合国家和消防部门的有关规范和要求,保证按期按质完工,保证验收合格,认真落实工程的保修责任(除人为损坏外),质保期满后提供相应的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8.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用于施工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和半成品的质量合格证、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和操作手册,并经过甲方同意后才可用于本工程。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提供用于施工的材
料、设备、构配件和半成品进行复验的,必须复验。复验结果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可用于本工程,复验费由甲方承担。复验结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不可用于本工程,复验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9.隐蔽工程必须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才可覆盖、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项隐蔽工程的结算,该项隐蔽工程不再支付工程价款。
10.乙方在施工期间运至现场的材料、设备等均由乙方自行保管,遗漏或丢失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其施工人员应按规范文明施工,服从甲方和监理方关于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全方位的施工管理。如乙方未按规定施工或不服从甲方或监理方管理,将处以2000元/次的违约金,在工程款中扣除。
12.在开工前,乙方需提交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发电子版。
13.施工期间乙方的现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需每天到达现场,组织工人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抓紧施工,按期完工。若发现一日未在现场,违约金500元/次/人;若再次发现相关管理人员未在现场,违约金1000元/次/人;后续再次发生类似事情,则按照倍数扣罚,并将乙方单位计入校内项目施工单位黑名单,不允许再次投标。
14.乙方的项目负责人需与甲方的相关部门配合紧密,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扰乱校园内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15.乙方不得恶意拖延工期,项目需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工。如遇因甲方问题或极端恶劣天气可向甲方申请工期延长。
第七条 施工质量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范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等级合格。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合格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乙方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设置质量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4、没有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的,要求达到甲方认可质量标准以上。
第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一、竣工验收
1.乙方在竣工验收合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两套(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办理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书。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验收合格之日为本工程实际竣工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4.乙方工程完工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及相关竣工验收资料,经甲方审核同意验收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竣工验收不合格的,监理方应按照验收意见发出指示,要求乙方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上述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
二、竣工结算
甲方对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结算申请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日志、施工合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等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核实和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的时间,因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单位或财政结算评审时间延长,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工程保修
2.保修期内,乙方须尽保修义务,若因乙方施工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应于48小时内派人进行修复,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按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修理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如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工程质量、工期违约规定
一、违约
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不按合同约定时间超过20天未支付工程款,从第21日起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款的2‰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2.1因乙方原因或过错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除赔偿甲方损失外,每延期1天应向甲方按合同价款数额每天2‰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10天,从第11天起,每延期1天应向甲方按合同价款数额每天5‰支付违约金,工程延期还应就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而导致甲方额外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额外监理工作报酬)承担赔偿责任。
2.2乙方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质量事故,无偿修复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如拒绝修复或不能修复合格,甲方可指定第三方进行修复,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拒绝修复或不能修复合格达到2次(含本数)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行使合同解除权时,比照前款处理。
2.3双方约定的乙方其他违约责任:(1)因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或偷工减料时,乙方应按甲方现场代表和工程师要求的时间内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有权每次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违约金,由甲方在支付进度款时扣除;(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遇到因乙方责任而发生所有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离场并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防护、事故处理规定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范要求与安全生产标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自查自纠安全生产隐患,防范于未然。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与甲方有关的安全生产隐患时,应有效及时告知甲方,督促甲方予以处理。
3.乙方怠于履行安全生产规范要求或安全生产标准或具有其他过错,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因此产生的民事责任与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由此导致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或相关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抵付。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补充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叁份 乙方执贰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审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4评审过程严格保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的评审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1.5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事项,可提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说明。
1.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和磋商过程中认定的文件,不依据磋商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见附件1)
1.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分别与单一供应商进行磋商
2.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被授权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3.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4、综合评分(见附件2)
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4.2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5.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5.2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6、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7、终止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供应商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 |||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
| 4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
| 6 |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 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
| 7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 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
| 8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
| 9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行政处罚记录 | 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 |
| 10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提供相关证书并加盖公章 | |
| 11 | 供应商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 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加盖公章 | |
| 12 | 根据《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要求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可兼任)、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质量员1名(可兼任)、劳资专管员1名(可兼任)、资料员1名(可兼任)、机械管理员1名(可兼任) | 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
| 结 论 | |||
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序号 | 审查项目 | 评议内容(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 供应商1 | 供应商2 | 供应商3 |
| 1 |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样式和签署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 | |||
| 2 | 报价项目完整性 | 是否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漏报其投标将被拒绝 | |||
| 3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 4 | 响应文件数量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 5 | 工期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
| 6 | 其它 | 是否有其它无效投标认定条件 | |||
| 结 论 | |||||
1、在表中的各项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
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淘汰。
技术商务评分表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 1 | 施工组织方案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不仅限于对项目建设状况的了解及施工重点与难点分析及绿色施工的总体安排、施工工艺、施工机械的投入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得12分;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较强:得9分; (3)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一般:得6分; (4)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较科学、针对性差:得3分; (5)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得1分; (6)未提供0分。 | 12 |
|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不仅限于组织机构形式、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工程质量及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1)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得12分;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较强:得9分;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一般:得6分; (4)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较科学、针对性差:得3分; (5)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得1分; (6)未提供0分。 | 12 | ||
|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不仅限于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的防护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1)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得12分; (2)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较强:得9分; (3)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一般:得6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较科学、针对性差:得3分; (5)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得1分; (6)未提供0分。 | 12 | ||
| 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不仅限于临时设施、现场道路、材料堆放等进行综合评审: (1)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得12分; (2)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较强:得9分; (3)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一般:得6分; (4)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较科学、针对性差:得3分; (5)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得1分; (6)未提供0分。 | 12 | ||
|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包括不仅限于整体的施工进度计划、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 (1)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强:得12分; (2)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较强:得9分; (3)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科学、针对性一般:得6分; (4)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基本全面、方案较科学、针对性差:得3分; (5)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无针对性:得1分; (6)未提供0分。 | 12 | ||
| 2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至今承接过相关类似(含建筑施工合同)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4分,满分20分。 证明材料:提供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20 | |
| 3 | 价格得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投标价为基准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20 | |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日 期:2025年 月 日
请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响应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注册证号: 。
2.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启响应文件之日起 天。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报价函递交的报价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如果我们成交,我方将按采购文件要求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7.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那大雨污分流占用消防违建拆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
| 第一次报价 (人民币/元) | 大写 | |||
| 小写 | ¥ | |||
| 质量要求 | ||||
| 计划工期 |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级别及 证书编号 | |||
| 其他 | ||||
| 是否为符合条件的小微型企业:是( );否( ) | ||||
| 是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是( );否( ) | ||||
| 是否为监狱企业:是( );否( ) | ||||
| 备注: 1.本报价一览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第一次报价须与响应文件一起装订密封。 2.本报价应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 3.本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4.是否小微型企业栏、是否监狱企业栏及是否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栏,在相应的括弧里打勾 (√),空白则默认为非。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否则不予政策优惠。 | ||||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响应有效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承担的工作 | |
| 工程质量 | |
|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可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可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份至今任意1个月的的社保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三)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 (项目名称) /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 传 真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注:【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声明如下:
本单位在参加 项目(采购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0)资质证书
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11)供应商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
注:【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按项目技术评审细则提供施工组织方案,格式内容自拟
(供应商认为对响应有利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 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二次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
项目编号:****
1、最终报价为:
| 最终报价 (元) | 大写 | |
| 小写 | ||
|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 ||
2、其它承诺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最终报价表仅用于最终报价,无须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请将此最终报价表提前盖好公章单独打印备好两份用于评标现场最终报价时填写递交。若单位中标须在中标后提供对应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含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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