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浦市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黄家桥村人居环境整治-路灯提质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湘西2025年11月17日
泸溪县浦市****人居环境整治 - 路灯提质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委托代理编号:HNDYCS - 2025 - 026)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溪县浦市****人居环境整治 - 路灯提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3.605131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溪县浦市****人居环境整治 - 路灯提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泸溪县浦市****人居环境整治 - 路灯提质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准确填写并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
响应。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或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09时3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节假日除外,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代理人应为贵公司工作人员)及相关的资质证明材料到点击登录查看(湖南省湘西高新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3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七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30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七楼会议室。
七、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泸溪县浦市****
人居环境整治 - 路灯提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浦市****人居环境整治 - 路灯提质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DYCS - 2025 - 026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636051.31 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50 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泸溪县浦市****人居环境整治 - 路灯提质项目
2、标的主要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否(√)
(三)响应文件的提交时间、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00 - 9:3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七楼会议室。
4、响应文件送给点击登录查看。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
(四)磋商开启:
1、开启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七楼会议室。
本磋商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