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通苏嘉甬轨交预留工程02标土石方工程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江苏苏州2025年11月24日
我公司中标承建新建 通苏嘉甬轨交预留工程土建施工项目 TYTJ-02标 工程,其中始发井土方开挖、外运及回填工程需进行劳务分包,诚邀 中铁二局范围合格协作队伍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1.分包工程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
2.分包工程概况:中新大道东与凤里街交叉口西侧工作井为盾构接收井,平面尺寸为19.6m*24.6m,底板埋深约21.9m;东侧工作井为盾构始 发井,平面尺寸为25m*24.6m,底板埋深约22.4m;工作井深度约22.3m。谭阳桥距离工作井主体最近约20m;中塘河距离工作井主体最近约6m。
盾构井均采用800mm厚地下连续墙,墙体深度39.1m,采用型钢接头,设置4道支撑+1道换撑,第一道为800*1000mm砼支撑,冠梁尺寸10 00*1000mm,其余支撑采用φ800mm,t=20mm钢支撑;基坑开挖深度21.11m;工作井均为两层单柱双跨框架结构,采用明挖顺作法施工,工作 井顶板覆土约2.5m。
3.招标内容:盾构始发井土方开挖、外运、卸土、回填,盾构区间盾构土装车、外运、卸土。(工程数量为暂定量,只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4.计划工期:8个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及履约人,未在中国中铁劳务分包队伍黑名单之内。
2.投标人须具备中铁二局具有有效《劳务分包准入证》或正在办理、分包工程对应的有效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实施分包工程 必要的资源。投标队伍因其它原因,原有准入证过期或者失效,应在投标时提供相应的办理准入证的资料。新进入队伍需有中铁二局范围项目部副 职或本部部门副职及以上员工的实名推荐,且资审合格。
3.经国家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或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的小规模纳税人,并符合投标项目生产经营范围,具备 承担本招标工程施工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4.投标人资质必须满足《轨道工程一般分包项目单位资质和人员要求》中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管理人员资格要求不低于 此标准。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业绩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1日18:00至2025年12月26日18:00
2.报名地点:鲁班网招标平台响应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6日上午18:00
五、开标地点:苏州市****02标项目部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吴思琪 电话:****
一、招标要求及说明
投标单位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按照本工程的特点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单位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照文件的 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递交没有对招标文件诸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造成投标风险,将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二、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本工程禁止分包、转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分包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上报中铁二局注销准入证、纳入中铁二局及中国中铁协作队伍黑 名单管理。
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先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缴纳暂定合同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转履约保证金),签订分包合同后方可进 场。
中标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中途退出,招标单位将扣取中标单位所完工程款 的5%,作为后期队伍引入启动资金。同时全额扣取中标单位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投标单位需对影响报价的所有因素以及困难条件到施工现场进行查勘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招标单位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是充分考虑了环境、地质等一切影响单价的因素。同时,招标单位在此明确说明:由于 本项目征地、电力供应、施工图纸到位情况、材料供应、资金等因素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中标后签订合 同时和施工过程中,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四、投标费用
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五、计划工期
满足甲方进度要求。
六、各项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本招标工程采用现金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单位一次性缴纳中标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本招标工程采用现金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向招标单位一次性缴纳中标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
2.过程支付金额为当期应支付金额的65%。乙方退场后,双方封账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期间支付至开累应支付金额的95%,不计息。开累 应支付资金总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甲方与发包方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结束,且与发包方退还项目质量保证金同比例的原则,分批退还乙方 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3.甲方在每月结算时扣除当期应支付金额的 15 %作为农民工工资专项资保证金,合同履约完毕后,且乙方人员、机械设备退场后,在双方签
订合同封账协议后,乙方书面承诺已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两年期间内全额返还民工工资保证金,不计息。
4.甲方在每月结算时扣除当期应支付金额的 10 %作为安全风险金,合同履约完毕后,且乙方人员、机械设备退场后,在双方签订合同封账协 议后,并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两年期间内内全额返还安全风险金,不计息。
5.甲方在每月结算时扣除当期应支付金额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用于乙方原因可能造成的质量缺陷的修复,若工程质量有问题,由乙方负 责无偿返修,如乙方拒不返修,甲方有权将质保金用于支付返修费,质保金不足支付返修费用时,由乙方补足或由甲方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 款项中扣除。待甲方与发包方约定的缺陷责任期结束,且与发包方退还项目质量保证金同比例的原则,分批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计息。
6.最终结算:乙方已完成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14 日内,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甲乙双方或者单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解 除的,自合同解除之日起 7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最终验工计价结算资料,同时提交本合同内容工作的原始记录,甲方在 10日内审核完毕。若 乙方对审核结果无异议,以审核结果为最终验工计价。
七、不平衡 不平衡报价及施工范围调整
招标单位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在保持中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对中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中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若设计范围内 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以调整后的单价为准,计算合同总价。
招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权对中标单位的施工任务进行调整,本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中划分的施工任务以甲方安排并实际施工为准,中标单 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增加其他合同费用。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认真、详读该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明确投标人在该招标工程中须承担的各项义务,在报价的综合单价中要充分 考虑投标人须承担的工、料、机等费用。